需要首先声明的是,我对托尔斯泰一直持反面态度。主要原因在于,我一直对贵族之类的东西持反感态度,我认为一个贵族不能够了解真正的世界。(比如高尔夫球或网球,我认为这是贵族艺术,李娜获得法网冠军,只是她个人的成功。她根本都不意识到我们的存在,也并非为我们而奋斗,我也没有从她的成功中看到我的某个理想或希望得以实现。所以我丝毫不高兴,只是因为我不关心。)如果一部小说里全部都是贵族、地主、官员,年收入几千几万卢布,这在我看来跟拍一部电视剧里面全是美女帅哥、富家公子小姐、财团继承人、影视明星,富二代官二代等等,没什么差别。即使这个艺术家真的生活在这个圈子,因而真的要用这个故事背景来讲他的艺术,他的艺术也注定是有缺陷的,因为他的思想世界离不开这个世界。这也是我对托尔斯泰一直的看法,而且,直到现在,也没有太大变化。
如果由开篇的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缺各有各的不幸。"所引导,在看完开头的部分,容易得到这样的看法:幸福的家庭之所以幸福,在于能够以虚伪和忍受得以弥合;如果你要把直率的感情表达出来,就注定不幸。幸福的家庭之所以幸福,是因为能够符合这个社会对于家庭的要求,这个要求是标准的、唯一的;而不论以何种不同的方式偏离这个这个社会对家庭的要求,则必不幸。所以奥布隆斯基一家是幸福的,因为虽然多莉的丈夫不爱她,不顾家,多莉最终都决定忍受,而且忍受他的虚伪;而安娜之所以不幸,就是因为因为她要追求真正的幸福,她决定不再忍受没有感情的婚姻。以真诚和直率对抗社会的虚伪,对抗这个社会体系,但是这样的对抗注定失败、注定不幸、注定悲剧。
但是,似乎不是这样。作者不是这个意思,至少不完全是。在两条线索中,列文的部分明显超过了安娜的部分。而且,最终来看,作者所指的幸福的家庭,应该是列文一家而不是奥布隆斯基一家。但是以列文一家幸福来说,就难以说明,为何他们幸福,而同他们不同的家庭不幸。这个原因很难概括。托尔斯泰的思想是比较复杂的,或者也许是因为这部作品重写过太多次,以至于不同的思想搅在一起。他要揭露和责骂这个社会,因为这个社会的虚伪和肤浅;但另一方面他又要接纳和热爱这个世界。对于安娜和渥伦斯基,他既有深刻的同情,又有严厉的惩罚。这是好的,平衡的。但问题是他同情的部分和惩罚的部分是否得当,是否颠倒了。我感到的是,他一直都给予了过多的同情,直到最后发现同情得太多了,需要用过分的惩罚来平衡;所以,仅以被社会排斥不够,精神失常也不够,安娜必须死。这是让我不太接受的,这个故事的安排不能让我信服。
不能让我信服的另一重要的原因是,安娜这个人物,性格变动太剧烈,太频繁,而这些变动的发生没有合理的解释。列文的意识流是足够多的,因为这是托尔斯泰以自己为原型创造的人物。他的意识流足够多,他总会像强迫症似的不断对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进行评价。基蒂,列文的妻子,意识流没有那么多,但足够了。但是安娜的意识流,几乎是空的,除了在自杀前。因此你可以通过他人的眼睛来了解她,你可以听到她说话,但你不能知道她的心理活动。我们知道她是美的,她征服众人,她气质出众;但是我们不知道她的相貌,只知道她的眼睛是黑色的,只能从别人的思想知道被她感动,但是只有结果没有过程,我们无法知道是怎么感动的。我们说,安娜能够劝和自己的兄嫂,让奥布隆斯基一家重归和平,但是不能拯救自己的家庭,真是不幸。但是你看,她是如何劝和的?言辞少,且闪烁不详,这个劝和的过程是神秘的。而且,我们连她对自己的哥哥的出轨行为是如何看待都不知道!因自己的哥哥而悔恨和羞耻么,甚至,她认为她的哥哥是错误的么?我们无法知道。
在与渥伦斯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空白;在舞会上冷淡闪躲的时候,空白;但马上被基蒂看到她与渥伦斯基在幸福的跳舞时,空白;她如何爱自己的儿子,空白;她直言无法忍受虚伪的丈夫,有的,但是她如何忍受这八年的,空白(八年不是个很短的时间);在分娩时由于生命垂危,处于癫狂,称丈夫宽容而自己有罪,可以理解,充分;但是一旦病好,便放弃儿子,与情人出国,空白;之后又爱起自己儿子。不错,女人是冲动善变的,但是这种冲动善变更多地是表现在心理活动而不是行动上。对于作为标题的主人公,我们期待她的心理描写能够达到基蒂的水平,让我们能够理解她的内心的痛苦,理解她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这不应该是一个奢望。但是,对于安娜,我们得到的几乎全部是侧面描写。她是作为一个抽象的概念而存在,因抽象而美,却也因抽象而不合理。应当说,卡列宁和渥伦斯基这两个人物还是比较自然的,有他们各自的性格,但是正因为安娜这个人物的抽象性,使得卡列宁和渥伦斯基也需要有不自然的迅速的变化来适应她。
托尔斯泰对于虚伪的反对是坚持的。按照他的思想,如果人与人的关系不是和谐的,社会就会有各种疾病。而人与人应当以真诚和直率来取代虚伪。但是,这种真诚与直率具体是什么。按照托尔斯泰的想法,是不虚伪,不隐瞒,不说与自己的真实想法相反的话。如果内心厌恶,便不说喜欢。但是在实际中,往往是"我知道是我不对,但这不是我的错,所以你必须宽恕我!"因为不爱妻子,所以去找别的女人,这是真诚吗?明知自己的丈夫不爱自己,明知他欺骗自己,但仍然去原谅他,这是真诚么?当已犯过错,掩饰固然是虚伪,但是大胆承认难道就是真诚么?并且因为大胆承认,因此自己是这样"真诚",所以必须得到宽恕,道理是这样么?如果对方明明心里不能宽恕,却处于为了自身名誉或其他原因而不得不宽恕(比如妻子宽恕出轨的丈夫,因为害怕离婚,因为仍然爱他,害怕丈夫出轨的事被尽人皆知),是否陷入了必错的悖论?倘若宽恕便是对自己不真诚;倘若不宽恕便是不珍惜对方的"真诚"。
这个社会的虚伪,并非完全由于人性的虚伪。如果每个人都是美的,而且全知全能,虚伪就没有存在的空间。如果所有夫妻都终生相亲相爱,那么丈夫也不会需要欺骗妻子,妻子也不需要抛弃家庭去追逐真正的幸福。如果每个人的观点都是正确的,也就不用隐瞒对他人的质疑和反对。这个体系有这个体系的道理,很多不合理的道理。但这些不合理的道理的最终原因,是现实的缺憾,不足,和落后。
结尾是妥斯陀耶夫斯基式的,我是欣赏的,但是喜欢托尔斯泰本人而不是妥斯陀耶夫斯基的读者来说,恐怕会大为反感。列文的形象是非常真实和充分的。但是即使这个形象,我还是要吹毛求疵地说,他隐瞒了很多真正的自己去塑造更好的人物。列文在婚礼前一天给基蒂看自己的日记,基蒂知道自己不是他的第一个女人而大哭一场。我们从列文的各个方面来看,要想像这样一个忠诚保守而单纯的人也是有婚前行为,稍显不太自然,书中其他地方均无类似线索。这是为了说明他的忠诚,而且把托尔斯泰自己婚前给未婚妻看日记的这一幕映射过去。但是托尔斯泰就不敢说,列文其实曾有数不清的女人,而且自己的一个农奴还为生下了一个私生子,谁能接受这样的列文呢?这样的列文,还是列文么?托尔斯泰认为自己把日记给未婚妻看的行为是真诚的,不欺骗的。但是,这种真诚难道不也是那种"我知道是我不对,但(我的性欲特别旺盛,我控制不了,)这不是我的错,所以你必须宽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