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只谈第三个二律背反:是否有自由。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里的自由的含义。这里的自由不是政治自由,不是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不是说一个人有没有权利表达自己的看法,这种“天赋人权”的先天自由;也不是经济自由,不是说一个人可从事行业,还是有的行业绝不可做;不是人从事的活动不受限制。这里的自由甚至不是思想自由,不是说一个人能否自由地思想,一个人性格,情绪,判断,人格是完全由外界所决定,还是有其天生的内禀。
这里的自由是指,一个现象或者事物,没有任何原因。事实上,这正是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乃至行为自由的前提。我们只要秉持一点彻底性,必然同意任何所谓的自由在根本上与因果律是绝对冲突,不可调和的。
事实上,康德把这种自由叫做自由律,康德所建立的正题(即称存在自由的一方)称自由律和因果律共同组成了自然律。一切事物都按照自然律而发生,有的按照因果律,有的按照自由律。而否认自由存在的反题则称自然律只有因果律,没有自由律。这种设定,多少有些违和感。但是我们勉强继续吧。
按照反题说自由不存在,论述是简单的。只要我们断言,一切未知,仅仅是未知而已;甚至,很多的未知,只是暂时的未知。我断言一切事物必有其原因,有果必有因,这正是人的认识前进的方向,任何所谓自由必然引向不可知论,而且给人的认识划下一条不可逾越之线,而事实上这条线究竟是否不可逾越是很难说服人的。
但是康德对于正题的论述,同样是致命的。对于很多像我这样的人来说,可能是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因为他令人信服地论述了因果律本身是不可彻底的。即,仅仅是有果必有因这个如此简单而可信的公理,竟是一个悖论。
如果有果必有因,那么我们沿着因果链条一直回溯回去,就会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无论如何回溯也没有终点,一般地,可能一个果有多个因,无穷回溯渐渐得到无穷多个因。一种可能是,回溯有终点,既然有终点,只是有一个终点。
那么,如果回溯无终点,那么我们就要相信这个世界一切果皆有因,但最终因就是没有的。这还要求我们接受这个世界至少在时间上是没有开端的。虽然这在逻辑上毕竟是不错的,但是直观上是有问题的。
但是如果这个世界有一个最终因,那么这个最终因既然是最终因,它自己就是没有原因的!这在直观上虽然是符合了,但是逻辑上却是错误的。这个最终因的存在本身就破坏了因果律的彻底性。
明白了这个问题的困难性,我们就可以理解牛顿为何需要“第一推动”。万有引力定律可以解释诸星体的运动,可以预言在未来的某个时刻某个星体会在何位置;但是对于相信圣经纪元,相信时间有开端的牛顿,还需要解释为何星体是今天这样运动的。牛顿的解释是,在时间的最初,诸星体在某个位置,有一个第一推动,给了特定的初速,于是有了今天的太阳系。但是这个第一推动又是从哪里来的?这就见仁见智了。
今天我们不会认为太阳系所有行星都有个预先设定的初速度了。太阳系的演化成为银河系的演化的一部分,而后者最终又归于宇宙的演化。但是我们今天的科学仍然认为时间是有开端的,宇宙来自于130多亿年前的一个奇点的大爆炸。但是,聪明的读者当然发现了,这里的问题依然存在。只要时间有起点,这里就是一处躲不掉的硬伤。请问好好的为什么要爆炸?谁造的引线,谁点的火?
到这里,有的读者会说:我就是相信永恒的宇宙的,时间是没有开端的,因果律的彻底性仍是毋庸置疑的;最终因的不存在是不违反直观的,因为宇宙的永恒才是最大的直观。这是说的过去的,是合理的。
但是康德还有后手。由于因果律本身也是现象,也是事物;因此因果律本身也需要原因。链接因与果的因果律本身不仅是链条,也是对象;是可被链接,而且必须被链接的对象,只要我们坚持因果律的彻底性。这下这个问题就变成烫手的刺猬了。
或许有些难以理解。我来举个解释一下。问:苹果为何会落到地上?答:因为在地球上的物体受到重力,大小为 G = mg ,g 为重力加速度。问:这个重力加速度常数为什么是 9.8 kg*s^(-2) ,而不是别的?(这个含义来了。)答:重力事实上是万有引力,这个 g 的值是由地球的质量 M 和半径 R ,以及万有引力常数γ 决定的,g = γ*M/R^2。(暂时解决了。但是要命的来了。)问:万有引力常数为什么是6.67*10^(-11) N(m/kg)^2 ? 为什么万有引力定律和库伦定律都是力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为什么正好是 2 ? 为什么不是 2.01 ?为什么不是很接近 2 的无理数?答:@_@ ..... 要问倒一个人,就是不停地问“为什么”,小学生们都知道。你不能不停这样问下去,狡辩的问只能得到狡辩的答:无限循环。回答问题的一方最后只能说,这个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或者,这个我不知道,但我相信它是对的。
永恒的宇宙的是个不错的直观。但是彻底的因果律,带来的这种困境不仅要求永恒的宇宙,而且告诉我们知识的增多并不是人的认识的增长,倒是一种作茧自缚!如同旧约的传道书中
For with much wisdom comes much sorrow; the more knowledge, the more grief.——Ecclesiastes 1:18
如果说这其中也伴随一个直观,将无疑是带着悲凉色彩的直观。所以康德在正题中说,我大可以假定自由,我现在突然从椅子上站起来,有什么原因呢?你很难说有什么原因吧。但是重要的不是我为什么站起来,而是从我站起来之后所开始一个事件序列。我不知为何站起来,但我站起来却做了些事,有了某些后果。
为了避免读者的困惑,这里做一个对上面的总结。请读者特别注意的是,如同之前那篇一样,这里绝不是要论证到底自由的存在与否。而是对这个问题的彻底思考会让我们有哪些新的认识。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意识到,因果律是不可彻底的,或者说因果律是个悖论,一个似是而非。还是一点则是,自由仍然是个假定。二律背反的本性前面提到了。因为自由没有证明自己,只是证明对方的错误,不足以证明自己的正确。须知反题断言称一切自由都是幻相,这只是出于未知,这个论述仍是合理的。
为了暂时先清理一些困惑,我先对前面三个二律背反做个总结,而将最后一个问题悬而不谈(因为那个问题更让人头痛)。我要重申这里的思考并没有达到事实判断,事实判断也完全不是目的。我们不能判断空间是否有边界,时间是否有起点;我们不能判定物质是否无限可分;我们不能判定自由是否存在。康德说,这是我们理性所不能认识的问题,虽然我们的理性还是要忍不住的提出这些问题。解答不出这些问题不是理性的错,因为这本身就超出了理性的能力。
哥德尔定理 似乎说,任何一个公理体系内都有无法判定的命题?
请回忆第一篇所提到的,康德认为人的认识来自先天的认知结构。或许,因为空间和时间是人的先天认知结构,所以人就无法判定空间是否有边界,时间是否有起点?或许,因为整体与部分的划分是人的先天结构,所以人就无法判断物质是否无限可分?或许,因为因果律是人的先天认知结构,所以人就无法判定因果律之外还有没有自由?最后的一句话我不敢说了,就先到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