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8日星期五

道德的意义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这句话始终令人伤感。所有叱责不公、感慨人心不古的人最终只能退回自己为自己所建造的堡垒。陶渊明只能"归去来兮",王安石只能"凌寒独自开"。还有数不清的人,或者退回宗教,或者试图重建他们想象中的古代的秩序。《罪与罚》时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认为俄罗斯纯正的东正教信仰将使俄罗斯人不跟随欧洲一同堕落。在中国还有人认为只有孔孟之道才能把中国引入正途。道德至上主义终究失败了,而且将继续下去,一如既往地失败下去。

道德至上主义的失败,提醒我们的是,不仅要怀疑道德的影响和能力,甚至也许应该怀疑道德本身。是否以道德作为衡量一切的准绳是恰当的?(当然,如果说,道德其实从未作为准绳存在,只是作为幻影而存在;最终的一切动力只是利益与欲望。那么我所提的问题就不那么有意义了。抑或说,道德本身就不存在,那我就更是在说废话了。虽此,我还是要勉而为之。)

首先,道德是利他的,甚至是在损己之上的利他,但是更強調的是不損害他人的利益。从这一点上说,道德不够"有力",缺乏一个显而易见的驱动力。

然爾,道德另外一個重要的要素(也許被人忽視了)是選擇的存在。沒有選擇,便沒有道德可言。(似乎很迷惑。)美之所以為美,丑之存在也。沒有丑也就沒有美。人不會因為能力不足而被道德譴責。欺騙他人以獲得利益,之所以會被譴責,是因為他可以選擇不欺騙;如果他沒有這個選擇,或者這個選擇不那么清晰,譬如說人們不會用道德譴責自然災害,(除非人們認為這是某個天神的惡作劇,爾且天神能夠選擇不做惡作劇),也不會嚴厲譴責缺乏明辨是非能力的青少年或殘障人士(除非人們認為他們完全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并且"良心徹底壞透了")。當人們用道德去衡量一個人的行為時,所思量的重要標準是,他做這個行為的選擇余地。武松杀西门庆血溅鸳鸯楼,他可以选择不杀。为什么道德不谴责他?因为告状无门,他要报仇实现正义只有亲自去杀,而且报仇这一点上他没有选择。

另外,道德标准是受社会现实影响的。譬如,天主教至今仍然反对堕胎。巴西一个被强姦爾懷孕的少女,天主教會同情她的遭遇,但是仍然因為她墮胎爾開除了她的教籍。教會的這個行為在教會之外是難以理解,不被理解的。在項羽和成吉思汗的時代,屠城似乎具有一定的正當性。但在今日,流血戰爭以及對平民的襲擊是被道德譴責的。排除不同文化認知的因素,應當認為,一個普遍的泛世的道德標準是存在的。

也許道德存在的意義,是在于修正或避免已經認知的人們自身的錯誤,而且這些錯誤的來源不是由于能力不足,而是沒有做出正確的選擇,即是說,這樣的錯誤本身是可以避免的。記得當布利多校長曾經對哈利·波特说过这样一句话(《密室》一集的最后),"决定一个人的不仅是他的能力,还有他的选择。"

我们知道,在空时矢量中,空间占三维,而时间占一维。在评价人类社会的矢量中,现实物质存在与思想想象意识形态两个部分中,后者能够占到所有维数中的一维吗?但至少绝不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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