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3日星期六

删除19帖

      在前面《寻找失去的时间》的最开头,我曾提及这个博客前面以《尤利西斯》为主题的文章是我自己翻译来而并非自己写的。虽然翻译得也非常糟糕,但长久未注明。今天感到,仅仅那样事后说明仍十分不够。于是将这19篇帖子删除,不可撤销。特此注明。

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

++Crazy 2.0: The Same Illusion

       如果有下面的东西:

       一件事实本身的意义胜于人们对其的评价。对于美与好的判断,这种美学的或是艺术的评判,来自于并且依赖于事实本身。因而这种评价的意义弱于对事实本身的探索,所以是一种对不可靠的幻觉的追求。即不认为来源于生活的东西能够高于生活。不认为来源于现实的东西能够高于现实。纯粹的美或艺术是一种幻觉。

       以上绝非论证,只能说是勉强的论述。但是仿照几乎同样的语言,也就可以这样说:真理与科学也是一种幻觉,至少纯粹的真理与科学是一种幻觉。因为,纯粹的真理和科学来自现实,来自实验与计算。这里我们把真理定义为被验证为真的判断。(有些类似于我们把幸福定义为被满足的欲望。)我们不认为真理本身是具有先验性的,不需要证据的真理。(正如我们不把幸福定义为处于一种绝对完美的状态。)譬如,如果我们举出一千个上帝不存在的证据,而对方却认为上帝存在这一真理的先验性足以使任何反面证据失效,而上帝存在不需要任何证据,那么我们认为对方的这种态度是错误而不足取的。而若真理不具有先验性,那么真理就不比验证真理的证据更加真实。

       为了说明真理不比验证真理的证据更加真实,比较容易的是举光的波粒二象性的例子。对于光是波还是粒子,或是既是波又是粒子,这种形而上学的判断历来为爱好抽象思维的人所喜爱。而现实是,有时人们采用波的假设,有时人们采用粒子的假设,有时人们时而用其中一种,时而又换成另一种,但是,人们在用这些假设分别建立理论和完成工程时,这种形而上学的纠结对他们没有任何影响。这一点格外重要。这些在现实中的证据验证了这条诡异的真理,但是这些现实中的证据的真实性,仍然强于这条诡异真理的真实性。同样的证据,可能验证不同的结论。验证牛顿力学的证据,同样可以作为验证相对论的证据。我们的现实,可以验证有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也可以验证有很多神,也可以验证没有神。(但是不能验证一个全知全能且同时为善的神,除非我们把善扭曲成完全非常识非直觉的善,变成一种神秘超验的东西。)

       真理的虚幻还体现在这种情形。请问现实的世界是三维的还是四维的,还是十几维,几十维,还是上百维?是否有的维度被极度扭曲以至于我们意识不到?对于这种深奥抽象的问题,虽然让我们很感兴趣。但是对这种问题感兴趣的我们,是不是真正明白这种问题的含义?我们其实不明白。也许我们需要了解很多东西才能明白这些问题何以会被提出。对于不懂的我们,这种问题除了消耗我们的精力外没有任何意义。

       当亚里士多德说"我爱我师,但我更爱真理。"时,他已有了自己对于真理的认识。在他自己的思想中,真理是形而下而不是形而上的。而他之所以能建立起这一思想,是因为他经过了大量的学习和思考。即使亚里士多德不说他爱真理,他的成就和思考不会减一分。倘若我们没有这样的实践;倘若我们除了名字之外,不知真理究竟为何物,我们有什么资格说自己热爱真理呢?

++Crazy

       上篇文章里,我说到幸福是一种幻觉。也顺便地而未加详细论述地表达出了这样的看法:以美学为指导的人生是错误的。因为美学不能给人指示方向。在人的身体上穿很多环,可能在部落时代被认为是美的,但是在现代社会大部分人不这么认为。孔子曾经被称为圣人,但后来被斥为旧制度的维护者;现在官方又说他是中华传统文明的代表,可是现实中的大多数人还是无意地忽略他。人们在不同时期不同的对于"美"或者"好"的标准会因现实而变,因而,与其说是这个标准本身真实存在,毋宁说它只是反映了社会现实与人的精神状况。曾经的杨贵妃因为胖而被认为美,现在却多以瘦为美。可能只是因为,在那时饥饿与贫穷过度普遍,人恐惧之;而现在人们则开始厌恶日益严重的营养过剩。

       之所以我不信任美学,是因为我看来有太多的"错误的"美学。而美学似乎是无益,除了证明它自己原先的错误。有的人欣赏所谓"暴力美学",他们从暴力鲜血和刀锋硝烟中感受到了美,他们自己这么认为。有的人认为爱国主义就是一种美,在各种官方生产的影视作品中,他们感受到责任勇敢与在民族危亡之际勒紧裤腰带战胜敌人的满足。(有的人却相反,认为爱国主义不是美,而是奴性的表现。)有的人可能喜欢恐怖片,以之为美,认为它表现出了现实中深刻的黑暗本质。更加极端的,日本的自杀美学,认为自杀是尊严的表现,是正直和勇敢的证明。不那么极端的,他虐,在对他人的凌辱中感受到自己的全能和伟大;自虐,在受辱中感到内在的一种坚韧隐忍和道德优越感。还有中华民族站起来了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报复。我看来这些都是糟糕的,已经产生而且还会在这个社会中产生大量的悲剧和错误。

       一方面,如果说美学就是不断推翻之前的错误而不断前进,这有点像是在说科学。但这似乎也有乍看之下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人们总会认为某个东西是"好"的,除非个别地处于短暂的绝望阶段的人。

      另外,我所要强调的应是以下部分。倘若我们发现一个人有"独到"的美学品味,或者是一位美食家、品酒师、批评家,或者就是一位艺术家。那么这种品味本身,必定是来自于大量的艺术实践与体验。一位将军倘若足智多谋,必定是身经百战。对于现实事件的评判,并不比事件本身更为实在。因而美学品味本身,这种以为"美"或以为"好"的标准,并不比艺术作品本身,或者现实本身,更加"实在"。因而就有,一方面,一种品味是不能靠模仿得来的。我们学不来足智多谋,也学不来细腻的情感,因为这种品味来自对大量实践的体会与反思。而另一方面,我们不需要模仿他人的品味,因为品味的来源——即现实本身,比品味更加重要。而这是我们可以做得到的。

2011年4月12日星期二

Happiness as Illusion

       我这里试图论述,幸福只是一种幻觉,因而不应作为人追求的目标。

       幸福,即一个欲望或愿望得到满足。这里的愿望可以是虚的,我们可以总假设在幸福的感觉产生之前预先存在一个愿望。比如一个人在拥有手机前很排斥手机,有手机之后却十分喜爱,我们便可以假设他原来就期望得到一个手机,而这个愿望的实现使他感到幸福。这样的定义是诡辩的,但是我想不出一个更好的定义。幸福本身的含义是非常不清晰的。但至少,如果我们按照这个幸福即是愿望的满足这一定义来看,幸福就是一种不十分可靠的东西。这种不可靠,一方面是人的愿望的不确定性和任意性,可高可低、可任意变化。此时的愿望,可能不是彼时的愿望;一个东西原来可能为我们带来快乐,之后却可能带来痛苦。或者,对于我们曾经经历过的极为痛苦的一段岁月,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们甚至可能认为那是我们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我们的感觉是难以捉摸的,如果还可以捉摸的话。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认为一种情感或感觉是"真实"的,我们多期望于这种感情能推动我们做什么事,在现实中有所表现。譬如,爱情让一个人付出和担当,仇恨则可能让一个人做出些癫狂的行为来。但是幸福不能够激励一个人或者相反,幸福会让一个人停留。当然,如果把停留也看作一种现实中表现,我上面说的这一点就不成立了。当然,这样笼统把把幸福当作一种孤立的感觉似乎也是不十分可靠的。因为在人产生幸福的感觉时,必然伴随有其他的更加具体的情感和情绪,而这些情感与一个人不幸福时自然是截然不同。而这些具体情感与情绪必然在现实中有表现(这里我是指能够推动和塑造一个人的行为和习惯)。

       但是无论如何,这个看法是不错的:我们不能靠追求幸福本身以达到幸福。(这里所说的幸福,仍然是按照上面给出的定义,我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下面可能述及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幸福。)海洛因能带来生理上的最大满足,但是这却是一种绝望的自我堕落与自我摧残,甚至这种幸福持续的时间太短暂,甚至远远不及金钱之类的所能带来的满足时间更长。有个幸福的最大总量么?幸福可以比较或者积分么?这个世界上可以比较大小的,只有实数。我看不到幸福可以被计算的可能。追求强度低但持续时间长因而总量最大的幸福,还是追求最短暂但却最强烈的幸福?这两者除了在美学上大不相同之外,没有其他的区别。但是人生的意义不是美学,这个世界的意义也不是美学。(最残忍的兽行与最高尚的善行,两个极端,这两个极端在美学意义上有何差异?完美的雕塑或绘画与完美的犯罪在美学上有何差异?以美学为追求的人生是错误的。)这里我们甚至假设不存在个人追求幸福会伤害他人幸福,以及伤害社会整体追求幸福的问题。而是仅就个人来说。幸福作为满足的愿望,自然反映我们的愿望(即使这个愿望是我们之后假设的),因而在一定意义上反映着我们之外的客观现实,因而似乎有其意义。然而如果我们从幸福出发,我们找到的往往是扭曲过后的现实,我们一定会对于那个带来幸福的东西高估它的价值。幸福告诉我们金钱和权力的巨大价值,但现在我们并不认为最有钱的人或权力最大的人是最幸福的人。有时我们说,平平淡淡的幸福才是最大的幸福,但是现实的经验带给我们的直觉是相反的,所以我们依旧追求金钱、权力和地位,一心要抱紧一棵大树或一根大腿。平平淡淡的幸福,被强拆的、被侮辱和被损害的都是平平淡淡的幸福么?幸福不能提供给我们一个前进的指针。幸福的共产主义,和天堂一样遥不可及。

       下面我谈另一种幸福,一种抽象的幸福。这个幸福差不多专为这句话而造,"人是(不)幸福的。"比如说,"我们必须相信,在这个荒诞的世界上,人是有幸福的"、"奋斗本身就是幸福",或者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斯捷潘·特罗菲莫维奇所说的"人之所以不幸,是因为他不知道他是幸福的。"这种有意矛盾的话。这个幸福概念很复杂,同时很抽象。有时这个概念带悲剧色彩,与英雄、命运一同出现;有时又与人的所谓尊严联系在一起,人是有尊严的,因此人是幸福的。但是,只纠结于这些空洞的概念本身是没什么意义的。而在我现在看来,对于这个幸福的论述都是追求一种超越,跟幸福的本义无关。但我始终认为,人不能超越,至少不能在脑子里超越或者纸上谈兵地超越。我们不能说我们是宇宙的主人,因而同样也不能说是我们拥有我们的命运,而不是反过来。

       后面还有一部分,跟题目没什么关系。只是我隐隐感到,有一些幸福——或者不是幸福,而只是快感——带有自我优于 (Superior) 他人的部分。比如别人都买不到车票,但我能买到,我所感受到的幸福不仅来自能够买到票,而且来自大部分人买不到票。如果所有人都能买到票,我的幸福感就会几乎完全消失。富有所带来的幸福,不仅是通过金钱能够得到什么,而是其他大部分人不能得到这些。如果社会贫富差距很小,等效的金钱所带来的幸福就大打折扣。类似地,当一个人认为自己拥有某种高深的见解,或独特的经历,他从这见解或经历得到的幸福(或者只是快感),难道主要地不是来于他因此而产生的自我优越感么?所以如果他们追求的只是幸福本身,他们的做法毫无疑问将是保持自己的优越感,不断涌向更加高深的见解,更加独特的经历。因为不能让别人保持无知。很多来自独特的幸福,也是类似。声称独特,往往暗示优越(虽然不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