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8日星期二

草稿一样的想法

      读了罗尔斯《正义论》的最前面的部分,先写一些想法。

      罗尔斯所称的正义,极为强调平等和公平,他称之为"作为公平的正义"( "Justice as Fairness",个人认为不如直接译为"公平的正义")。按照契约论的方法,假定自然状态下的人们最初商讨组成社会的原则(即契约),然后才组成社会。因为这种商讨是完全假设的,人类历史上并不存在这个阶段,所以罗尔斯提出"原初情景" ("Original Position") 的设想,来指出人们应当商讨出一个怎样的道德原则。

      因为人们思考问题总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自身所处的特定位置或特定情境会使人看问题时具有特定立场。因此,罗尔斯假设,原初情景中的人应当是"无我"的,即所称的人们是在"无知之幕" ("Veil of Ignorance") 之后来商讨组成社会的正义原则的。由于有着无知之幕,人们看不到自己的身份、地位、财富,甚至看不到自己的外貌和智力,不知道自己是聪是愚,是美是丑。罗尔斯认为,在这样设定的原初情景之下,人们会商讨出更为合理、更为"正义"的建立社会的道德原则。其实这种设定,类似于"魂灵的圆桌会议",魂灵们都不知道自己会进入那个人的身体,先商讨大家进入人的身体之后成为人之后应当建立如何的社会。然后,魂灵进入人的身体,人类社会开始。

      在这样的情景之下,人们会商讨出怎样的社会原则?罗尔斯认为,假定原初情景中的人是有理性、相互冷淡的(并非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但不十分在乎他人利益),不需要假定人有多少理性,人们会达到以下两点正义原则:

      一,平等地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

      二,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例如财富和权力的不平等)只要其结果能给每一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利益,它们就是正义的。

      第二条说得似乎绕口。它的含义,主要是强烈反对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满足另外一部分人的利益,尤其是以 "For Greater Good" 为名义来侵犯人的利益。它提出的是,应当做那些能够给社会中最弱势的人给予最大帮助的事,应当提高社会中得利最少的那些人的利益。这是一种最大化最小值的原则 (Maxmin Rules)。不严格的理解是,要求尽量提高最低收入阶层的工资。

      罗尔斯在将这个 Justice as Fairness 的正义理论与功利主义 (Utilitarianism) 做对照时特别指出,功利主义不是可以轻易驳倒的理论。为什么在无知之幕之后的人们不会选择功利主义作为这个社会的道德原则,即建立起功利主义的正义理论,而不是公平的正义理论呢?罗尔斯说,因为在无知之幕后的人彼此完全平等(甚至可以说是全同的),因此它们不会接受正义只是简单地要得到整个社会的幸福的最大净余额,没有人会同意为增大总体的幸福净余而以损失自己的利益为代价。但即使这样,他自己也认为这个说法并非十分充分。他还做了下面三点对照。

      一,这种作为公平的正义,符合人最一般、最简单的对于正义和道德的理解和要求。当然这是一种直觉主义的看法。这种来自契约论的作为公平的正义,直接支持人们对于正义的朴素要求。而功利主义的观点,是将正义、道德、公平原则等等看作有用的幻觉;认为人们之所以应当相信这些原则和概念,是因为这样能够给人带来幸福和利益。功利主义将这些原则看作虚幻但必要的概念,但是作为公平的正义,从根本上就支持人的这种直觉要求。

      二,罗尔斯认为功利主义有个不合理的跳跃。他认为,一个人为了在一个方面得到更大的利益而牺牲自己在另一方面的较小利益,是合理的。但是功利主义认为同样的原则可以用于人所组成的社会:一个社会可以为了自身更大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较小利益,即一部分成员的利益。罗尔斯认为在这里有跳跃,这样的推论是不正确的。(我的理解是,一个人是 individual, 是不可分割的;而社会却可以分割成大量的个人,大量的 individual,而这些个人都是有感知,有意识的。)

      三,功利主义与幸福论、至善论一样,是一种目的论。而目的论,罗尔斯指出,有一个其致命弱点。目的论是将善 (Good) 和正当 (Right) 分开定义的。首先是把善假定为,或者定义为某种与正当无关的东西,比如幸福、利益、荣耀等等。然后将正当定义为增加这种善的东西。但是,善和正当是不能分开定义的。而公平的正义,作为一种义务论,强调正当对于善的优先。我认为这是最为有力的论述。如果一个行为是不正当的,它的结果还能是善么?如果善与正当无关,而正当只是增加善的东西。就会得到数不胜数的"不正当的善",即 "Wrong Good" 。是否为了得到某幸福,不论用如何方法去得到都是正当的?当我们认准了某个幸福,然后用很不齿或者很肮脏的手段最后得到了它,我们得到的还是我们原来认为的幸福么?善和正当是分不开的。单纯强调抽象的善,很可能因不受控制而走向善的反面;而只有更强调正当,才能保证所追求的善不偏离方向。

      ***疯言疯语***:我从前一提起功利主义,就只当成利己主义或唯我主义,然后一副义愤填膺、大加鞭笞的姿态。功利主义并非像我原来那样认为的,几句话便可彻底推翻。而讽刺的是,我自己的很多看法还是走向了这种功利主义。譬如,我认为道德、法律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比起我们真实的现实世界,它们并不真实;它们只是人类为了自己的进步而强加于自我身上的纹饰和衣服。之前的文章里,我写过这样的看法。人总是在摇摆中不断困扰,有时从一个方向摇晃到另一个方向。这个世界,我们和我们之上的法则,究竟哪个是真实的,哪个是虚幻的?法则充其量只不过是我们大脑里的灰色物质的一部分?还是我们只是某个存在为了求得法则而所使用的小白鼠,或者是它为了计算某个法则所造的计算机?***疯言疯语***

      个人认为,功利主义相比于罗尔斯所提的作为公平的正义,在现实中有一个很大的危险,就是有很大的被滥用的可能。类似君主制,若是皇帝圣明,自然是最好;但是君主制最容易产生自私的君主。功利主义极容易被权力的所有者拿来作为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的借口。以"为了这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而侵犯个人的利益,而且还不是少数个人。在当前的中国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为了"城市的发展"需要的强行拆迁。先不说"为了城市"建设而牺牲某些群体的利益是否正当,先退一大步,假定是正当的,这种正当也很可能被用来掩盖不正当的行为,即其目的并不是所称的为了城市的建设,而是为了自己从中获取利益。如果允许为了城市建设而采取强拆,就等于给那些要从中贪取油水、中饱私囊的人一道保护伞,让他们继续冠冕堂皇地黑钱,继续视人民为粪土。如果认为目的可以使手段合理化,我们将看到的不是我们更迅速、更顺利地达到我们的目的,而是所有的罪恶都在以正义的名义进行。

      牺牲自我,成全大家,本是一种高贵的精神。但是如果认为,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可以做很多"其实也是不得已为之"的事情。就是给拥有权力的人多一份权利,让他们可以逼着别人去"牺牲自我,成全大家"。而成全的到底是不是大家,成全的有多少是大家的,都无关紧要了。

      需要强调的一点,罗尔斯的理论属于新自由主义,是偏左的右派思想,不属于左派思想。如果在我们看来,他的思想太左了,那就说明我们自己过分地右了。

2011年3月5日星期六

对于哈勃定律的理解

      所有人对哈勃定律都有一个常识性的了解:其他星系在离我们远去,而且远行速度 v 的大小与它离我们的距离 l 成正比:v=H_0*l,其中 H_0 称为哈勃常数。但是可能大多数人与我一样,对于其怎么倒推得到宇宙膨胀不清楚。听到"哈勃常数其实不是常数",恐怕更是一头雾水了。


      而原因在于,哈勃定律虽然称其为定律,却与我们一般认为的定律有所不同。对于胡克定律: F=k*x ,弹簧之所以表现出弹力是因为它发生了形变,我们可以说因为弹簧发生形变,所以有了弹力。对于万有引力定律: F=G*m*M/r^2 ,之所以两个物体之间存在万有引力是因为这两个物体存在质量。如果物体的质量增大,万有引力也增大;如果距离增大,则万有引力减小。因此,我们可能会这样解释哈勃定律:存在某种原因,使得一个星系离我们越远,它远离我们的速度就越快,因此,一个星系不断地远离我们,而它远离我们的速度也会变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然而情况不是这样。设想在某个时刻,有两个星系甲和乙,甲星系离我们近一些,乙星系离我们远一些。它们都在远离我们,甲星系慢一些,乙星系快一些。然后过了一段时间,甲星系离我们的距离成为原先乙星系离我们的距离,当然乙星系跑得就更远了。这时,甲星系远离我们的速度,与原先乙星系远离我们的速度一样么?答案是,不一样。甲星系还是原来的速度,乙星系其实也一样。宇宙中不存在让所有星系都越跑越快的原因。相反,存在让星系保持原来速度的机制:绝大部分星系之间距离太远,万有引力起不到作用。


      哈勃定律的含义是,星系远离我们的速度大小与它们离我们的距离成正比。这句话在任何时间都是成立的;但是在不同时间,这个比例系数并不相同。所以我们说哈勃常数,并不是一个"常数"。空间上,他对所有的星系都适用,因而是常数;但是时间上,它是不断变化的,当然变化的很慢。


      如果我们近似认为星系一直是做匀速直线运动,自然得到的推论是,所有星系似乎都是从过去的某个时刻从我们这里"发射"出去的。之所以我们现在看到它们远离我们的速度与距离成正比,是因为最初"发射"时的速度不同,然后经过了相同的时间,它们到达了不同的距离。如果我们把 v=H_0*l 写作 l=v*(1/H_0) ,就可以看到某种因果关系了。我们今天看到一个星系距离我们更远,那是因为它当初离开我们时的速度更快。而 1/H_0 就是从最初的"发射"距离现在的时间。而这个时间就应该大致是宇宙的年龄。1/H_0 被称为哈勃时间。因为宇宙寿命是不断变大的——因为时间是不断向前流逝的,所以哈勃常数 H_0 是不断变小的。


      假设匀速直线运动的话,就需要这样的支撑:星系是在"发射"之后,也就是宇宙大爆炸之后,很快形成的;而且最好是在宇宙大爆炸之后的很短时间内星系之间的距离就变得足够大(使得相互之间的万有引力得以忽略),而之后保持现在的速度。思路应该是这样的。


      我们看到其他星系远离我们的速度与距离成正比,而其他星系以自身看来,也会有同样的结论,它们会发现各自发现"其他"星系远离它们的速度与到它们距离成正比。所以我们认为它们是从我们这里"发射"出去的,而它们也都会认为是从自己那里"发射"出去的。当然这里隐含的要求是,宇宙空间是无限的。


      我说的只是我知道的和我以为的。


(更新:这篇文章极烂,说它错都是抬举它。完全是胡说八道,请务必无视。十分道歉。我今后如果要贴类似主题的东西,一定会更加慎重。
2011.3.12)

2011年2月28日星期一

二月二十七日 阴 北京王府井

大概下午一点左右到达地铁王府井站,从东北口出,结果是进了一个很大的商场的地下区,商场的名字好像是"东方新天地"。绕了半天才从这个商场的西门出来,到王府井大街。

街上人不多,警察较多。有行人在周围拍照,主观感觉来说,拍照的人似乎略多,没有警察上前询问。有三五成群的人站在某些商店门外观察周围,有时能看到其中一个人单耳戴耳机,应为便衣警察。在麦当劳门口布置大概边长十米的施工围栏,没有缝隙,不可能看到里面情况,里面轰隆隆的声音十分单调,而且丝毫不休息。麦当劳周围的人明显多于其他地方,但主观感觉是,难以判断是便衣警察还是欲集会的人。一辆洒水车开过,应为阻止人群聚集,因为北京刚刚下过中雪,而王府井是步行街。我在外文书店转了一会儿。在书店里听到一个外国人用中文问服务员为什么那么多警察,服务员说要开会,有活动。又问不知什么,大概服务员回答道为了不让人聚集。我没有仔细听,因为在公共场所,意外听到他人谈话还好,但是有意的话,恐怕还是偷听。在书店里还意外发现两个胳膊上带着"首都治安志愿者"老人。

大概不到两点从书店出来,在王府井大街与东安门大街的交点处,拉下绳子,许出不许进,交通管制开始。可以料想,任何进去的胡同入口也是同样。向西走到晨光街,所有往东通向王府井的胡同入口均有守卫,而守卫的人除了警察之外,还有戴着某种胸卡的人,胸卡上能看清的字只有"工作证",另外好像有个王府井的标志。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完全不许进,我看都有人可以通过,可能是想警察说明自己的家或者工作地点在里边。有少许人停留在这样的入口,大都不超过三十岁,有人打电话说着"我现在进不去!"

这样走到长安街,在向东去王府井。在王府井和长安街的路口,聚集了大量人群。拍照的人是极个别的,我在周围只找到两三个,没有发现警察上前询问。有个穿着略陈旧的人右臂挽着一台摄像机,与他的外表形成强烈对比,那台摄像机如果不仔细看是很难发现的。我与他迎面而过,发现是个阴郁的老人,只在下巴上留着五六公分的红棕色胡子。他的表情让我感到害怕,我却不记得他有没有戴眼镜。有人索性坐在长安街边的栏杆上,但更多的人是想办法进入王府井。我马上得意地想到从那个商场其实是可以进去的,然后马上发现人流在涌向那里。跟着人流进入,果然那个门现在不允许通过了。听到有人计划从某个商场店铺的后门过去,但我认为他不会成功。此时大概下午三点,而这个商场的人,至少是在商场的这个区域的人,是两小时之前的好几倍,让人有拥挤之感。

从长安街向东到东单,东单北大街上的人群似乎和王府井无关。在有的胡同还是有警察守卫。在金鱼胡同和东单北大街的路口,我看到人可以直接通过,警察手里是在有的考试时会遇到的检查手机、无线电发射装置的东西,但我没有看到他们使用。从这条胡同向西就是我从王府井出来时所遇到守卫处。此时大概三点半。但我还是向北以确定交通管制的范围,果然再向北的胡同就不再有警察了。从西堂子胡同拐甘雨胡同到王府井大街,在向南几步返回我第一次遇到交通管制,许出不许进的地方,交通管制已经解除。人到处都是,比几小时前多不知几倍。一对年轻男女,带着相机,包挎小型家用摄像机。那兴高采烈的表情,让人很不愉快。

人很多,警察与其他工作人员也增加了一倍,甚至更多。只看到一个拍照的人,从外表看,确实像游客。之外我再没有看到有人拍照,因此,我也没有看到警察去干涉拍照的人。警察大都很轻松的表情,几人之间笑着聊天。我甚至看到有警察隔着几十米,与站在商店门口的便衣警察互相打招呼,也让人确认了便衣警察的特点。一辆洒水车开过,而我突然发现旁边停着至少四五辆洒水车。在麦当劳周围,步行街上的椅子被坐满了。却也看到一个单耳戴耳机的便衣笑着与一个坐在椅子上的人聊天,当然可能是调侃。然后我回到长安街,活动结束。

(我一直以来是这样的看法。所谓这些活动,或者言论,都是来自这样一些人:虽然他们绝对不能被称作"别有用心",虽然他们确实反对不合理的社会现实,但是动机却值得怀疑。我认为他们更大的程度上是利用话题赢得关注影响支持,而目标是权力和金钱,为社会争取公平只是附带的、可有可无的。来自他们的很多言论和行为,令人感到的也是肤浅、炒作、自以为是。而在这当中,很多社会不公的受害者与与对社会现实感到不满的年轻人,从某种程度上说,被利用了。

但是也许我的一些看法应当有所改变。首先就是,把所有的组织反对政府的人一概而论是不正确的,不能说因为一个人反对政府所以他一定是为了个人私利。目前来看,在召集集会的人没有激烈言辞和煽动言论,也还没有什么证据证明他的目的是个人私利。另外,不合理的社会问题应当解决,应当允许百姓发声,即使是借他人的召集。因为从现场来看,可能确实有很多纯粹看热闹的人,但是确实也有普通百姓来表达自己不满的,只是人数可能远不如宣传的那么多。而青年的关注也更是不应忽视和歪曲的。即使他们的看法不不正确,也应当有和平表达的权力,更不要说他们的看法是真的不正确么。如果平和的声音不被理会,发声的人会认为要再提高自己的声音,甚至要加上生气的情绪,才能让对方理解自己的立场。如果再不会理会,发声的人就会歇斯底里,再到绝望了,这是最可怕的情况。

但是,就这番集会来说。又显得有些讽刺。首先是,"首都志愿者"和戴着"工作证"的人和那些真心集会来表达不满的人,其实差不多,让人多少有些说不出的感觉。另外,更重要的是,要进行一场战争,先要确定战争停止的条件,因为战争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利益,是领土、金钱赔偿。如果说不清战争的目的,那么就会被对方认为战争是要消灭对方。我们知道历史上的罢工,它们都是有明确的目的,八小时工作制,选举权。没有明确目的罢工,都是要革命的。法国现在的罢工,往往是抗议政府的新的养老政策。都是有停止条件的。现在这种集会,就是一种没有目的、没有停止条件的战争。你集会的目的为何?你要怎样才满足,才不再集会?你认为一个工厂的建设是错的,于是集体散步,最终政府撤销了这个计划,你的抗争成功了。但是这次周日的所谓"茉莉花"集会呢?你要明言,你需要政府要做那些具体的行为就会停止抗争,而不是简单地发泄自己的不满。如果你有确定的目的来集会,你的集会才可能达到这个目的。你只抽象地说,要民主,要自由,要公平正义。你要政府如何做,你才觉得你得到满足了?厦门的集体散步可以成功,但这种茉莉花集会不可能成功。沦为一时的闹剧还是好事,最糟糕的是持续下去没完,抗议的人总说自己的条件没有被满足,然后政府派人希望解决事端,发现提出来的条件太抽象,没办法解决,最终事态升级,酿成悲剧。你说你要反腐败,只能具体地说你反哪个人的腐败。否则,是不是要我把所有的官都撤换掉才算满足你的要求?只怕你又要说我换的官还腐败还要反,最终陷入无休止的内耗上。更不要说这个"茉莉花"集会的要求比简单的反腐败还要抽象。

似乎最后得到这个结论:这个活动的组织者,要么是愚蠢,不知道吸取历史教训;要么就是个居心叵测的野心家。也许现在他还不是野心家,但他却有着沦为野心家的可能。)

回来后做了个噩梦。

2011年2月21日星期一

自由的所在

自由是个混杂的话题。这里我希望说明或者说表达的是,在我看来自由到底是什么。

如果说到政治自由或经济自由,概念就变得极为清晰明了。公民有政治自由,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等。企业有经济自由,企业有权选择自己的经营业务、市场战略、管理方式、领导队伍。这些自由都不应当被政府所干涉和褫夺。但这些并不是我们所要说的自由。以上这些"自由"用更加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权利"。尽管有"天赋人权"的说法,但是我们并不相信有一个上帝。我们认为人有这些权利,是因为人"应当"有,而不是天然有。如果一个社会能够保障这些权利,这个社会就是文明的,先进的。保障这些权利,对这个社会有益。

但如果是没有前置定语的自由,问题就变得不那么清晰了。我们有自由么?自由又是什么?现代科学的成功将因果律贯彻地执行下来,以至于决定论的问题严重影响到人们对自由的粗浅的理解。如果因果律是完全贯彻——我们事实上完全相信这一点——那么这个世界在创造之前它的命运和每个细节就已决定完毕,在这个世界之中的我们也是被决定的,因为到处都是必然,没有选择的可能,我们不可能拥有自由。在因果律的必然之下,根本没有自由存在的时空。

人们为此焦急、不安。以至于对于现代的科学总是怀有不安的人,要从"最新的科学"里,寻找自由可能存在的余地。尽管他们对那些内容可能仅仅限于——甚至都说不上——一知半解,尽管他们知道越是"最新"的科学,争论和未定性也就越大。但是他们仍然(从感情上)愿意相信,相信那些他们愿意相信的东西。

An inconvenient truth is, 数学中概率与统计这门学问并不否认、也不能排除必然性。它只是不去探究其中的必然性和因果律,而探究即使不考虑具体个体的因果律和动力学,我们对于整体能够得到什么东西。抛起一枚硬币,它落下时正面向上和反面向上的概率都是二分之一。但是如果你知晓这个过程中的所有信息,硬币的材质和形状的每个细节,出手的力量和速度,方向与角度,各处空气的速度,以及所有所需的动力学。偶然性将无处藏身。表面上偶然,而实质上则是必然。

然而,那种焦急和不安的程度非常厉害!如果人没有自由意志,那么我又如何成为我呢?没有自由意志的话,人和机器岂不是没有差别了?那么一个人犯了罪也不需要为之承担责任,因为他其实没有选择。

首先,在我看来,即使人没有自由,没有自由意志,也丝毫不影响打击犯罪的逻辑。一条患狂犬病的疯狗,它没有自由意志,但这不影响人们为了自身安全(或者,它已经咬死了人,人们出于仇恨)而取其性命。如果一个同样没有自由意志的机器人(或者只是某种简单的机器),如果处于类似的情况,也不影响人们对其予以相应手段制裁。更不要说,如果以法律制裁犯罪——哪怕是“必然”的犯罪——也是一种“必然”,而不是人们的群体自由意志的表现?因为这一切都是抽象的纸上谈兵的东西,所以不论是人是有自由意志、还是没有,都不会对现实中的我们的生活有任何影响。我们大可放心,即使人没有自由意志,我们也将同以往一样活得很好。正如,我们的历史与我们的未来都不会因为上帝是否存在这一问题的"终极答案"而有丝毫变化。

其次,我认为,自由以及自由意志,仍然是有处藏身的。因为我们对这个世界还有着诸多的未知,特别是对于人本身,我们至今仍然近于无知。我们知道人的意识、思维和感情是大脑的活动,但是我们完全不知道这种活动的本性是什么,这种活动的规律和动力学,我们仍然完全不知道。

我们知道一个孩子为何是男孩或是女孩。虽然我们不能从它的父母互相认识之时,通过复杂的缜密的计算得出这个孩子的性别,但是我们知道哪些东西可能会影响到这个孩子的性别,而且我们能够在它出生之前很久就知道这个孩子的性别。但是你甚至不能预测到自己下一秒会想到什么,下一天就更不用说了。我们甚至不能用准确严格客观的语言说我们为何爱一个人、而恨另一个。我们不知道其中的动力学和因果律,虽然我们很可以大胆地假设其中存在动力学,因果律贯彻其中,一切都是必然性。只要我们的大脑依旧神秘,只要人们还没有关于意识、思维、情感的方程式,自由就可以安然无损居于其中。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自由只是掩盖这一未知的幻象,人的大脑中并没有自由这个东西,但是我们可以说人有自由,以此来解释种种东西。而倘若有一天这一未知不复存在(虽然在预见的将来不太可能),自由将真的无处可去。

最后,想要说的是,自由的含义。自由不是说,人生下来就拥有自由,只是无法证明也毋须证明的公理。也不是说,上帝是自由的,上帝创造了人,因此人是自由的,为证明而证明不考虑论证和逻辑是不足取的。自由的含义应当是,人是属于人自己的,人不是谁的奴隶,一个(群)人也不是另一个(群)人的奴隶。我才是我自己的主人。 I own myself. 正因为我是我自己的主人,我为我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我的劳动成果为我拥有,我的罪行也由我担当。自由不是实证得来的概念,而是一种判断和应然。

抛起来落下的硬币,我们不会认为它是自由的。即使我们费尽心机要计算每次抛硬币的结果却总是失败或错误,我们也不会认为它是自由的;因为它是为人所抛的。小猫小狗与笼子里的大狮大虎或者聪明的猩猩,尽管他们也拥有成熟的大脑、一定的思维甚至情感,我们也不会认为他们是自由的;因为他们为人所豢养,人拥有各种手段控制它们甚至调戏它们。对于一个机器人或人工智能的程序,尽管他们能够做出类似人的判断和表达,甚至拥有人所不及的力量、"智力"和敏捷,但是我们还是不会认为它们是自由的;因为他们是人所设计和建造的,而人还没有能力把意识、思维、感情赋予他们,他们只能是人的仆人。即使一个机器人或人工智能程序开始攻击人类,人们也只能认为这是由于人自己设计和建造的过失和考虑不周,而不是它们由于其自由意志而决定攻击人类。人自己的意识尚且无法逃脱因果律和必然性,机器人和人工智能又如何能逃脱程序代码的文本呢?只要我们不以某种神秘主义的眼光来看待这种文本。

话题再回到人来。谁的身体不是受自己指挥?谁又能禁止得了谁的思想?要限制一个人的身体自由还稍许容易,拿绳子把人捆绑起来就是。但是怎么把一个人的心捆绑起来?这个可做不到。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思想自由是无法侵犯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也许不可能,但是想要想什么就想什么这倒是应该没问题的。但是换个角度来看,虽然我能够想怎么想就怎么想,但是我所能够去想的空间,往往却是需要通过教育、通过他人来帮助开拓的,而这不是凭我一个人就可以做到的。但是,谁不是其周边的环境、其自身的教育和阅历所塑造的?所以,可能出现的情况是,我认为我很自由,但是我自由的范围却十分狭窄。那么,这个能够叫做有自由么?但是,不管怎样,我们所有人仍然假定,不论其所受教育是否充分,其所处环境是否极端和狭隘,每个人到一定年龄之后,就已经成为了自己的主人,因而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责任。

2011年2月2日星期三

完全转载

下面是法律出版社的《宪法学》(第二版,张千帆主编,2008年7月第1版)司法结构一章中小字部分,405页到406页。原文无括号注解,下面的两处括号为我怀疑原文排版错误而自己所添加,不是原文内容。

何谓"法律精英"

      无论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和法学家,我们都已经习惯于用"法律精英"这个概念来称呼。"精英"这个概念凝固了复杂的社会情感,很难一下子梳理清楚它的真实含义。

      在20世纪80年代,"精英"用来指知识分子,而且是年轻的接受了西方思想的有知名度的知识分子,但是,很快这个概念在90年代初期变成对脱离实践空谈理论的一种嘲讽。因为"精英"的那种愤世嫉俗的形象与90年代的商业社会格格不入。因此,"精英"概念在90年代发生了一个转型,慢慢地人们用来指称不仅具有某种知识,而且因为这种知识而在社会上获得财富、地位或荣耀的人,商业精英,IT精英和法律精英,都是这么一副正面的形象。

      无论如何,"精英"这个概念不会从我们的社会中消失,因为人们都有追求美好的向上努力的自然之心。只(要)有人群存在,就会有一些人成为别人模仿和努力的方向,他们就可以称之为"精英"。今天,"知识"之所以能够成为"精英"的一个构成要件,不是因为知识能够作为理性的独立批评精神的一个支点,而是因为知识在这个知识经济的时代中能够作为人力资本的一部分,能够通过知识获得财富、地位和荣耀。于是,"知识改变命运"才成为这个时代最流行的格言。

      法律精英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的。法官、律师、检察官和法学家所构成的法律人共同体就是这样一个掌握着知识、财富、权力、地位和荣耀的精英团体。与其他精英群体不同,法律精英具有很强的精英意识,这种精英意识就体现在他们努力按照自己的理解和想象,来建构整个社会的公共生活。"为权利而斗争"就是法律精英承担公共责任的重要方式。法律精英基本上是按照这个思路来体现自己的理念和主张。而这种对权力的捍卫使得法律精英往往与社会上的弱者站在一起,就像古典的绅士一样成为庇护弱者捍卫公正的道德象征。在孙志刚事件中,法律精英走在了公共政治生活的最前沿。

      尽管如此,法律精英与普通大众之间依然存在着相互的误解,当法律精英推动司法改革,以此来重新塑造公民的社会生活时,这种司法精英化的努力不断地受到来自大众沉默的反抗,"秋菊的困惑"已经成为法律精英和社会大众的相互误解的象征。这种潜在的,沉默的冲突终于在刘涌案件中爆发出来,法律精英的道德信誉在公众心目中降到了最低点。但法律精英除了指责之外,并没有打算真正理解和热爱他们所尽力庇护的公众。

      正是在这一点上,法律精英的伦理信念受到了根本的挑战:法律精英是守护精英意识中根深蒂固的法律理念,还是热爱他们所面对的这些平民大众?法律精英对权利的捍卫究竟是出于对弱者的热爱和同情,还是仅仅因为权利概念本身的重要性以至于面对权利问题有一种本能的反应?

      如果法律精英丧失了对与自己生活在一个共同体中其他成员的热爱,那么,所有对权利的捍卫、对弱者的保护都会变成没有道德内容的职业操作,他们也最终(会)被社会大众所抛弃,正如18世纪欧洲宫廷的贵族,成为没有责任伦理承担的空洞头衔,最终被社会所抛弃。

2011年1月1日星期六

《寻找失去的时间》

      (首先需要声明,这个博客里前面《尤利西斯》的那些不是我写的,而是从一些英文的上面翻译来的。一直没有澄清这一点,有点可耻。虽然翻译过来也变得惨不忍睹。)

      我这里读的是译林出版社01年的15人译本,书名仍然是《追忆似水年华》。原作书名 À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 的直译应是"寻找失去的时间"。在英译本原来也曾用 Remembrance of Things Past,但现在使用的已是 In Search of Lost Time 。上、下两册,密版小字,1800页。所用时间:半年。但是之前一直是在空闲之时读几页这样。到近来才开始正式把它当作一件任务来完成。读书的速度大概是三分钟一页,一小时二十页;有时自己感觉读得比较快,有时感觉读得慢了,但其实还是这个速度。就是说这本书需要的"工作"时间是90小时。如果你可以每天用6小时来读,半个月即可读完。

       书本身没有难度,不需要绞尽脑汁,也比较少让人精神紧张、兴奋不已的地方。这个"15人译本",其实很不令人满意,也就是可读而已——当然译者的工作是极辛苦的,我这里仅是站在一个"挑剔"的读者角度来看——有一些排版错误(比如错字、多余空格),当然,普鲁斯特个别时候突发奇想来个几千字的作者注,也让这对应的个别页显得有鸡立鹤群之感(排版上),有点尴尬。但是更让人不满的是,对原作的同一个人,出现了不同的中文名字,可能是有一名译者坚持自己的译法,而编辑竟然毫无察觉。而且涉及到的两个人,都是小说中的重要人物,可见其工作确有不到之处。另外,这个版本让人有"该加注的地方不加注,不该加注的地方乱加注"的感觉,15人之间水平有相对,而且明显缺乏交流。现在译林出版社又有全新的译版的要出,书名仍未变,这时译者为一人。而且按照原作,七卷各自出版。从其网站上已经发的两卷来看,若七卷出完,总页码将达到四千页以上,而整套书也将达到近三百元(我手上的这套是68元)。而且即使这样,告诉您,若您要买,可能还是无货。

      好吧,废话说完,开始正文。
  • 简介
      水深水浅,自己走过才知道

       最先我们抱有的是这样的设想。在作者的故乡贡布雷小镇,有两条路:一条通向梅塞格丽丝,那里住着斯万一家;一条通向盖尔芒特家族的城堡。犹太人斯万是做证券生意的,(他去世时留给女儿的一亿法郎遗产),他代表着当时处于上升的资产阶级,或者叫布尔乔亚;而盖尔芒特家族是整个法国(甚至在法国之外)最有名的贵族,(在路易十四时期他们与法国王室地位相当),他们代表着当时正处于没落的贵族阶级。这两边,使作者产生了神圣的遥不可及的仰慕。但当他长大之后,自己分别进入和了解了这两个圈子,最终发现这两个圈子的肤浅与虚假,看破了红尘,于是把自己关在家里,动笔写下这种虚幻,以示后人。然后按照我们的特有的思维习惯,我们要说,这部书,那就是反映了那个时代的虚伪——对于那个时代所有的书,我们似乎习惯这么说。

      然而 是这样。人们说,最终斯万的女儿希尔贝特嫁给盖尔芒特家的圣卢,这两条路终于结合在一起,如同教堂的两面墙形成穹顶;而这时候,人们忽视了这个事实:斯万在结婚以前,一直是盖尔芒特家的常客,他完全属于盖尔芒特的圈子;这两条路一直是相通的。事实上,这部书根本不是平等的写这两边的。重点完全在于贵族一边。即使从篇幅看,这也十分明显。

      作者目睹了贵族的虚伪与没落。他知道,他目睹的不是没落的开始,也不是终点;这一没落不从他注视开始,也不从他离去而终止。但是他所要记录的不是贵族的没落,而是时间。他所目睹的,不只是贵族的没落,不只是德雷福斯案所引起的社会波动和第一次世界大战,不只是亲人与友人的死亡,也不只是他自己、还有别人,那一次次或正常、或不那么正常的爱情。所以我们务必明白的这是,这部书既不是讽刺与揭露,也不是悲观与慨叹。是一种融于"更加广泛的真实",最终听从不时出现的"召唤",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艺术使命。
  • 时间
      作者在书中所说的时间,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含义,大约可分三种:

      一是技术的时间,在作者所在的时代,电报、电话、汽车这样的发明,慢慢开始取代写信、摇铃和马车。按照作者的认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发明我们使我们开始跨越时间。而这层含义只是为其他两层做铺垫;

      二是心理的时间,指我们主观所感知的时间。比如,我们首先惊奇于时间过得太快了,然后(马上!)却惊奇于时间没有过得更快。今天的这块玛德莱娜蛋糕,让我们回想起几十年前的那块玛德莱娜蛋糕给我们带来的感觉;而且不止于此,我们同时还回想起别的东西、别的场合,但是带给我们这种相同的感觉的时刻。我们自己在心理上跨越了时间。在我们心理的时间是复杂的和深邃的。

      三是历史的时间,这指的是沧田桑海,物换星移,物是人非。一个圈子,有的人走了或死了,新的人加入进来;一个家族,有的人老了或死了,新的人加入进来。最终,一个圈子变成了另一个圈子;一个家族也变得不是原来的那个家族了。曾经最高贵的贵族开始被人当成冒牌货,而冒牌贵族和僭越者被当成高贵的贵族。另外还有,一个人的爱情,此时爱这个人,而之后对这个人的爱情死了,爱上了另一个人,之后又是另一个人;直到爱情本身消失。而一部小说,也可能死亡。在最后,普鲁斯特写道:
"像我的肉身一样,我的著作最终有一天会死去。然而,对待死亡唯有逆来顺受。"
这正是普鲁斯特所指的时间,如同水流,绵延不断,一直向前的时间。
  • 同性恋
      其实有点让人意外的。因为当读到书中开始有关于同性恋的部分的时候,是没有想到,同性恋的部分在这本书里,占这么多的篇幅,而且占这么多的人物!从下册开始就来,四、五、六,连着三卷,最后一卷像是放松了些,毕竟要收尾了;而且"沦陷"的人物,有点太多了:德·夏吕斯男爵、裁缝絮比安、德·盖尔芒特亲王、莫雷尔、勒格朗丹、圣卢、小康布尔梅,斯万也险些"沦陷"。名字好像不是特别多,但是在主要人物的名单中占很大部分了。而在女性方面:斯万的女儿希尔贝特、阿尔贝蒂娜、安德烈、凡德伊小姐、演员莱娅。第一个是作者的初恋,第二个是书中主要的爱人,她们都或多或少的有此"陋习"。

      而书中的叙述者本人对此的态度也令人有些迷惑。尽管在书中表述出来的是谴责与遗憾,(当时同性恋是严格地不接受的),但是,写得太详细了,用的笔墨太多了。而普鲁斯特本人是同性恋,虽然他自己不愿公开承认。这不禁让人对这个作家的真诚产生怀疑。然而事实上,普鲁斯特以自己的方式极其委婉的说出了这一点。他以德·夏吕斯男爵之口说出,一位夫人写其他同性恋者的事,而绝不说自己的丈夫是同性恋,而她正是通过自己的丈夫才知道那些人是同性恋。而普鲁斯特以叙述者评价德·夏吕斯男爵时则说,他明知很多人怀疑自己是同性恋,却总是要把话题引到这个问题上,仿佛这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实际上是让别人更加相信他是同性恋。这其实已是隐约的承认自己的"罪行"。书中的德·夏吕斯男爵正是暗指普鲁斯特自己,至少是部分。为了让读者看到这一点,在最后一卷,普鲁斯特为我们重现了一幕:已是老年的主人公想要与一个年轻人交谈,认为他能唤醒自己对于圣卢的回忆,让他稍等下自己。年轻人毕恭毕敬,但等不及,于是先走了。这与在维尔西斯巴里侯爵夫人的沙龙上,德·夏吕斯与年轻时的主人公的一幕,是多么的相似,又是多么的不同啊!有意露拙的伪装。仿佛作者已经在说:"其实,我是很想真诚地说出来的,但是我不能,我只能说到这一步了,我相信您是很明白我的意思的……您不会怪我不够真诚吧。"而普鲁斯特更是直接说出(原话不好找了,这里只能是大意),"……人在面对自己的问题的时候,洞察力是罕见的,要真诚更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也不能强求。

      这么大篇幅的同性恋内容是让人心烦的。但多少也让人有些了解。作为个人来讲,给我的一个印象似乎是,同性恋可能不是先天遗传,而是后天选择的。虽然作者指出来了,同性恋是盖尔芒特家族的通病,只有个别的例外——德·盖尔芒特公爵。但是希尔贝特、阿尔贝蒂娜以及安德烈,她们虽然可以爱女人,但也可以爱男人。而莫雷尔,虽然可以爱男人,但也可以爱女人。这还是让人倾向于相信,人的性向可能像对颜色的喜好一样,不是简单的写在遗传物质里,而是来自后天的生活经验。
  • 艺术
      小说中借不同的艺术家写不同的艺术,写普鲁斯特对这些艺术的认识和体验。作家贝戈特,演员拉贝玛的《菲德尔》,画家埃尔斯蒂尔,钢琴家凡德伊的奏鸣曲,小提琴家莫雷尔。斯万为他讲建筑的艺术,圣卢为他讲战争的艺术。而从小说中可以看到作者一直以来对艺术的感情,虽然说是可能带有些偏执的感情——因为他就是要追求"尽善尽美"。所以他欣赏和羡慕贝戈特的才华,但他看到贝戈特的为人,便不禁失望;他去看《菲德尔》,却看不出哪里好来,直到他理解所谓的精彩之处,正是因"所谓"而精彩;他终于去巴尔贝克,但巴尔贝克的教堂并没有带给他美感;因而圣卢对他说战争是一种艺术时,他便纠结于这一点:战争这种艺术究竟在特殊哪一点上,那种艺术感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当他结识埃尔斯蒂尔时,似乎才宽容了一些,但这也许是因为他的注意力不完全在听埃尔斯蒂尔的教诲,多少有些心不在焉。而直到听到莫雷尔严重的凡德伊的曲子时候,他才开始理解,开始认为自己开始理解艺术:他听出凡德伊在创作时的思想和情绪。这样动人的音乐,而凡德伊的外表却那么平庸。因为他先认识凡德伊其人,在其死后很多年才认识他的艺术。这与对其他艺术的了解,走的是相反的路径。在其他情形,他是先知道名声,然后是才华,然后才是艺术家本人。这时他发现,艺术不是追求尽善尽美,而却最终留下各种不足和缺陷,从而"不成其为艺术";不是或不仅是,倚靠众人赞誉而拥有"才华",进而拥有高傲的地位和权力;而是挣脱平凡的外表,从内在实现超越,实现"更为广阔的现实"由此,他终于开始听到来自艺术的"召唤",终于开始明白自己从不工作的原因,开始找到自己去工作的理由。而他因为这种事实上的逃避,变得越来越懒散——他绝不介意一再宣称自己懒散,而且并不是十分遗憾,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懒散是出于一种高贵的原因——以至于精神上还年轻,但与此同时肉体上却极快地衰老。而他最终寻找到的工作,就是真实记录他所经过的时间。因为他终于发现,众人都在遗忘,社会也在遗忘。而他自己经过这么多年,也拥有了自己的知识,如果他不去记录,这部分也将被遗忘。
  • 主人公/作者
      最开始主人公给人的印象是敏感、但可能不是敏锐,有点过于挑剔:他很快能够发现一个人并非如表现出来的那样,首先是勒格朗丹,其次是维尔巴里西斯侯爵夫人。但是慢慢地,他给人的印象就是,他在隐瞒一些东西,而且有意,这一点非常强烈。在关于德雷福斯案的社会纷争中,每个人的表现他都给详细表现了,但是他自己例外。他所发表的评论,不是针对德雷福斯案本身,而是以万能的作者之名针对所有发评论或不发评论的人。德·诺布瓦先生就德雷福斯案没有逃避发表意见,但是布洛克追问了他好久最后还是不知道他的立场。而作者自己正和这个诺布瓦先生一模一样。为什么若干重要有地位的人在遇见他后都乐于邀请他呢?主人公身上的哪点品质吸引了他人?作者隐匿不谈。特别重要一点,主人公在记叙一个个同性恋时,尤其是阿尔贝蒂娜的同性恋给自己造成的痛苦时,我们有这样的困扰:主人公是异性恋,然而作者并不是。主人公有时对自己的某某错误表达后悔,但是这个主人公却也很习惯撒谎。他为了接近德·盖尔芒特公爵夫人而向圣卢撒谎;面对阿尔贝蒂娜,他不知道撒了多少慌;而当他希望通过圣卢把阿尔贝蒂娜带回来时,他教圣卢按照自己的构思去撒谎。当然,主人公的原则是只要目的正当,可以用善意的撒谎——事实上他更多地是去选择撒谎。他的有一个看法,他虽然只是掠过一下,却令我心惊:他想到要让阿尔贝蒂娜回来,要不惜一切代价,远超出自己的财力,为她买各种东西,汽车、游艇。等到自己破产,便把剩下钱留给她,然后自杀。而他马上想到之所以那些东西会超出自己的财力,是因为他的父母还在世,他们的钱还不在他的手里。

      当然,按照主人公在最后一卷的论述,对自己的真诚是不可能的。而他也提到,他要写出真实的生活,但是这种"真实"不是一般的真实,是经过处理的"真实"。主人公指出,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是现实中几个人物的综合;而现实中的一个人的不同特点,可能分别出现在小说中的几个人物上。作者的这句话,就是希望读者打消去调查他所经历的事与人的念头。他想要把自己的现实隐藏起来。主人公还说,作品是作者与读者共同创造的,不同的读者会有不同的态度,如果读者不认可作者那可能是读者的问题。这句话虽然说来也不错,但在他身上,逃不掉逃避的嫌疑。当然,每个人都不愿被人指摘,但你的不愿意是不能阻止别人去指摘的。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的序言中也写无关的貌似自谦的话,然后说自己这样,部分是出于尊敬,部分是出于狡黠,希望评论家们当作这是一部不值得评论的作品。仅凭这样,我们不能确认他到底这是真诚还是狡黠。但是在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陀思妥耶夫斯基那十分激烈毋庸置疑的真诚,我们从中根本看不到有狡黠存在的可能。然而,在这部普鲁斯特的作品中,我们看到的是随处可见的隐瞒,以及作者为这一隐瞒所作出的委婉的解释。当然,他有他的道理,这样是他的风格,是他所认为需要作家以自己特别考虑来重新建构的真实。

      可以基本确认的是,德·夏吕斯男爵是作者为自己的刻画。除了上面同性恋提到的部分,德·夏吕斯男爵对于艺术有透彻的理解和感悟,而始终拒绝去做一个艺术家,宁肯放纵于自己的爱情。这与别人总是赞赏主人公的艺术修养,劝他动笔,而主人公却始终"懒散"。放纵于爱情的可能是真实的作者。德·夏吕斯男爵晚年的落泊和众人的抛弃,可能正是出于作者对于可能的另一个自己的担心。
  • 杂记
      由于文化上的陌生,我们理解这部书还是会有一些障碍。因为,主人公在追求艺术中,不能忘了语言。主人公十分在意一个人所说的是标准的法语还是土语,十分在意一个人说话是所使用的词汇并以此来判断这个人的品质,十分在意一个个地名和姓氏的由来。(当然,他知道他认为的美丽的法语,不过是野蛮的高卢人未能学会的拉丁语。下等阶级的人试图说上等阶级的词汇;上等阶级的人为了表示聪明则模仿下等阶级的词汇。而对于地名的词源学研究则发现,地名没有丝毫神奇,往往来源于诺曼语、布列塔尼语、斯堪迪纳维亚半岛语言里一些很平常的词。对于他来说,这也是一次寻求"至善至美"的不成功的经历)另外,书中的人物会不时谈论或引用法国历史上某位著名作家。这个作家名字列表,对我们来说,有点长,非常陌生;更不要说引用他们的作品了。

      在对于法国之外的作家,主人公似乎只提到过陀思妥耶夫斯基,而且用的笔墨还是相对较多的,托尔斯泰只是在提到陀思妥耶夫斯基时一句话带过,而其他人似乎都被无视了。(这令我多多少少十分欣慰,虽然他谈的一些我不是十分欣赏。)

      作者的态度令人感到属于无序善良 (Chaotic Good) ,但是作者本人既然是十分宽容的人,应当值得以宽容而不是狭隘的心态对待他(我在自说自话)。

      中文维基页面,下面的标签里有"叙事者不可靠的作品",我直接就点进去了。然后洋洋得意,心想,"你看你。"然后在其他语言里点 "English" ,得到 "Fiction with unreliable narrators" ,发现 Ulysses(novel) 赫然榜上有名,如同当头棒喝。后来想到,它上榜是一定的。然后,同一理由的话《喧哗与骚动》也应该有,果然 The Sound and the Fury 也榜上有名。我心安了。

      (更新/修正:上面的一些看法应当说是不对的。对于德雷福斯案与同性恋两个重要主题,也许应该联系起来看。在我(们)的环境里,排犹已是确定的荒谬,而对同性恋的歧视还是很广泛。而在小说所叙述的时代环境里,经过德雷福斯案,排犹主义与军国主义在一番汹涌高潮之后败下阵来,但对同性恋的歧视则仍是广泛的。在此,普鲁斯特可能是在委婉地暗示:现在人们已经知道过去的某一种不宽容是错误的——经过这些时间;但是对于人们现在仍然持有的另一种不宽容呢?也许时间会告诉我们也是错误的。而在对于法德之间的战争(1914-1918),作者则描写了由于同情德国而愈被抛弃的德·夏吕斯男爵的落泊,然后表达了自己对德·夏吕斯男爵的男爵的这一立场的同情,在"优雅"的法兰西与"尚武"的德意志之间的战争,一定全是德国的错么?)

2010年12月7日星期二

关于《盗梦空间》及……

      我是持这样的看法:影片中所指的现实层仍是梦境;整个故事都是 Cobb 一个人的梦境,而他在梦境中对现实做了伪装;这个梦的目的是掩饰自己的罪行,实现自己的愿望。需要说明的是,这是看过很久之后写的,回忆可能会有很多不准确和错误之处。

      Arthur 在指导 Ariadne 时,交给她一个骰子作为她的 Tatoo (刺青)用来分辨自己所处的是现实还是梦境,并且告诉她:这行的人每人都有自己的刺青, Cobb 用的是他的妻子 Mal 的刺青—— spin (陀螺,虽然我印象小时候这种东西叫转不溜,陀螺只特指用鞭子抽打的那种)。在影片靠近结尾处,画面中 Cobb 从保险箱里取出这个刺青, Mal 把刺青藏起来是因为她不想去分辨自己所处的世界究竟是现实还是梦境,她想让自己相信他所在的世界就是现实。但是只要转念一想便有蹊跷, Cobb 他自己的刺青呢?

      首先我们知道他确有一个另外的刺青, Arthur 已说过每人都有, Cobb 说 Mal 把自己的刺青藏起来了, 而他是清楚他们当时的所在是 Limbo (混沌海),因此我们确证二人没有共用刺青。那么藏起刺青,而要强迫自己相信当前的梦境即为现实的那人,可能不是 Mal ,而是 Cobb 。

      这类似于 "Memento" (《记忆碎片》)中的主角 Leonard,他为了洗清自己的罪恶感,把自己的故事安排到别人身上,而自己变成旁观者,只是说了一句只有自己认为是错话的保险公司职员。他不断提醒自己,把 "Remember Sammy" 这句话刺在手上,这是他唯一不被衣服遮挡的刺青,是他要不断强迫自己相信的"事实"。在 "Inception" 中,使用 "Tatoo"  这个词来指代辨别现实和梦境的东西,应当认为是在提醒我们 "Memento" 一片。而且饰演 Cobb 的演员是 Leonardo DiCaprio ,在所有名气不大的演员当中,这个曾经大红大紫却早就成为票房毒药的人显得格外特别,可以猜想导演有用他的名字来提醒我们回忆 "Memento" 。

      另外一个十分有力的证据是,除了参与 extraction 或 inception 行动的人和做梦的主人之外,梦境中所有出现的人都是做梦人的意识的投影。但是 Cobb 的意识投影可以出现在别人的梦中,而且是谁的梦都可以,而且似乎还是一件需要避免却难以避免的事情,而且——最重要的是——所有知道这一点的人都不认为这很奇怪,而且只有 Cobb 可以做到。 Saito 的梦、Ariadne 的梦,小 Fischer的梦,都可以出现他的意识的投影。为什么只有他可以,别人都不能?而且大家都认同这一点。最恰当的解释是,因为这一切都是他的意识的投影,这都是在他的梦境之中。所以在 Mal 杀掉 小 Fischer 之后,他说完了,然后当 Ariadne 说我们可以再往上一层之后,他马上就能"知道" Fischer 没有死, 他在 Mal 手上。他马上变得比这个计划的提出者更了解这个计划,而且是全盘了解。

      我见到的最令人难忘的论述是:如果影片中的现实层不是现实,自杀死去的因而进入现实(至少是更现实的一层)的 Mal 会把他带回去和她在一起,后面的故事就不会发生了。精彩的反证,但是却是自我循环论证,已经默认了 Mal 的自杀是现实中发生的。但是 Mal 的自杀是在 Cobb 的梦中出现了,是由 Cobb 讲述的。(事实上,与 "Memento" 类似, Mal 的死可能与 Cobb 有直接关系,而他最终就是要给自己推卸责任。)非但如此,你会发现整个梦世界的法则都是由 Cobb 讲述的。什么每深入一层梦境,时间放慢二十倍;无限层梦境即混沌海;高层梦境不稳定,梦中梦尚可,但梦中梦中梦就必须使用稳定剂;若使用稳定剂,在梦中死亡不会回到现实,而会进入混沌海;在混沌海中死亡会直接回到现实。这些规则全是 Cobb 的嘴里讲出来的,他才是这个世界的立法者。

      一些不充分的证据。如雇佣 Cobb 窃取 Saito 的秘密的公司,应该也是一个大公司,但是总部却在非洲。在非洲也就算了,那个城市却像是二战时的卡萨布兰卡,或是今天的喀布尔给人的印象,完全不是现代化的城市。而且这个公司打手保安潜于市井,让人印象深刻,正式职员和办公楼却不知在何处。特别是 Cobb 被追赶在小巷尽头人被卡住,费劲挤过之后就进到闹市摆脱追赶,这一幕实在是太诡异、太不自然了,让人有强烈的违和感。只有梦见自己被追赶时,要帮助梦中的自己逃脱时,才会有这样奇怪的场景。另外,Cobb 的父亲是在美国之外的大学教书的,但他似乎还要和老伴一起在美国照顾 Cobb的两个孩子。再有就是, Saito 一个日本人,为何有如此大权力,只要打一个电话就可以让美国不再追究一个杀害妻子的嫌疑犯。而且是飞机快要降落的时刻打电话,出机场时就一切都安排好了。而美国是这样的国家,一个残酷杀害女友并逃离的人,可以追踪他几十年,为了能把他引渡回国,一个州不惜为此专门制定一部法律,甚至因此有违宪的嫌疑,就是为了抓他回来给他终身监禁,而且还是因为不判死刑是引渡的条件之一(见 The Unicorn Killer)。以上这些固然可以算证据,也可以说只是影片设计如此,并无此特意,最多剧情不十分通顺而已。

      所以,总结是, Cobb 与他妻子的死有关,而这个梦,是他为自己伪装、洗罪,洗自己的良心而做的。前面的积累,到最后的渲泄。所以,那个陀螺倒不倒,根本不是问题,只是对观众肤浅的欲望的一种撩拨和挑逗。为什么梦中的陀螺就不会倒?他的两个孩子,虽然不断出现会长大,形象却一直很模糊很单一,也许现实中并不存在或者尚未出生。当然,这只是胡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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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要说的是,对该导演的看法。诺兰几部电影都有极高的得分和评价。从《致命魔术》、《记忆碎片》、《搏击俱乐部》、两部《蝙蝠侠》、《盗梦空间》这样看下来,虽然每部都很精彩,但对于导演这样的个人偏好和一些看法我却不是很认同。

      不使用名演员,或者几乎不使用名演员。说明导演的自信,不需要靠有名的面孔吸引注意力和票房;但也说明,影片比较粗旷,没有细腻的表达。值得最佳影片奖,却绝不可能诞生最佳演员奖。这几部影片的主角们的共同特点是,比起人物形象的僵硬不丰满,怪异和不正常更加突出。简而言之,没有一个正常人类。致命魔术中的两人,一个是为了嫉妒和报复,一个是因为无法容忍现实生活的平庸;记忆碎片,只有短期记忆,自我制造假象的死局;搏击俱乐部,人格分裂、暴力和无政府主义、自我毁灭;蝙蝠侠,放弃了无政府主义,捡起了充满阵阵剧痛的神秘的英雄主义。就像这样一个人,因为无法忍受自来水的无色无味,所以一定要造出最有味道的饮料。而他造出的饮料最终全是这样的类型:强烈的刺激性与回味性,喝过就忘不掉。但另外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虽忘不掉,但毫无营养。他想要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开创一个新天地。但这条路并不通向一个开阔地。现实,生活,这才是一切的最终来源,以及最终归宿。你可能认为请明星来饰演是吸引眼球,是媚雅;你不屑为之。但是以诡异的剪辑手段、新怪奇的题材创意、以及所谓的"高智商"的勾引,这难道不是更恶劣更低级的媚雅么?

     《阿凡达》告诉我们,只要使用了最先进最昂贵的电脑技术,只要使用了"最不可思议"的想象——外星人,外星语等等,那么只要把所有这些"不可思议"的想象用电脑做出来给你看到,即使故事情节低劣到如同文盲编造的水平,即使思想内涵如同死水枯井,即使所做的工作就是齿轮螺丝的杂糅粘贴胶带拼接……这就是艺术,而且是最高新的艺术,威严的令人下跪的艺术。而《盗梦空间》告诉我们,艺术是需要高智商的,非高智商不可理解,仅高智商才可理解——让人想起皇帝的新衣,只有傻瓜才看不到。这个世界上爱它、爱谈论它、给它打那么高分的人,都是高智商么?是害怕别人认为自己不是高智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