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7日星期二

关于《盗梦空间》及……

      我是持这样的看法:影片中所指的现实层仍是梦境;整个故事都是 Cobb 一个人的梦境,而他在梦境中对现实做了伪装;这个梦的目的是掩饰自己的罪行,实现自己的愿望。需要说明的是,这是看过很久之后写的,回忆可能会有很多不准确和错误之处。

      Arthur 在指导 Ariadne 时,交给她一个骰子作为她的 Tatoo (刺青)用来分辨自己所处的是现实还是梦境,并且告诉她:这行的人每人都有自己的刺青, Cobb 用的是他的妻子 Mal 的刺青—— spin (陀螺,虽然我印象小时候这种东西叫转不溜,陀螺只特指用鞭子抽打的那种)。在影片靠近结尾处,画面中 Cobb 从保险箱里取出这个刺青, Mal 把刺青藏起来是因为她不想去分辨自己所处的世界究竟是现实还是梦境,她想让自己相信他所在的世界就是现实。但是只要转念一想便有蹊跷, Cobb 他自己的刺青呢?

      首先我们知道他确有一个另外的刺青, Arthur 已说过每人都有, Cobb 说 Mal 把自己的刺青藏起来了, 而他是清楚他们当时的所在是 Limbo (混沌海),因此我们确证二人没有共用刺青。那么藏起刺青,而要强迫自己相信当前的梦境即为现实的那人,可能不是 Mal ,而是 Cobb 。

      这类似于 "Memento" (《记忆碎片》)中的主角 Leonard,他为了洗清自己的罪恶感,把自己的故事安排到别人身上,而自己变成旁观者,只是说了一句只有自己认为是错话的保险公司职员。他不断提醒自己,把 "Remember Sammy" 这句话刺在手上,这是他唯一不被衣服遮挡的刺青,是他要不断强迫自己相信的"事实"。在 "Inception" 中,使用 "Tatoo"  这个词来指代辨别现实和梦境的东西,应当认为是在提醒我们 "Memento" 一片。而且饰演 Cobb 的演员是 Leonardo DiCaprio ,在所有名气不大的演员当中,这个曾经大红大紫却早就成为票房毒药的人显得格外特别,可以猜想导演有用他的名字来提醒我们回忆 "Memento" 。

      另外一个十分有力的证据是,除了参与 extraction 或 inception 行动的人和做梦的主人之外,梦境中所有出现的人都是做梦人的意识的投影。但是 Cobb 的意识投影可以出现在别人的梦中,而且是谁的梦都可以,而且似乎还是一件需要避免却难以避免的事情,而且——最重要的是——所有知道这一点的人都不认为这很奇怪,而且只有 Cobb 可以做到。 Saito 的梦、Ariadne 的梦,小 Fischer的梦,都可以出现他的意识的投影。为什么只有他可以,别人都不能?而且大家都认同这一点。最恰当的解释是,因为这一切都是他的意识的投影,这都是在他的梦境之中。所以在 Mal 杀掉 小 Fischer 之后,他说完了,然后当 Ariadne 说我们可以再往上一层之后,他马上就能"知道" Fischer 没有死, 他在 Mal 手上。他马上变得比这个计划的提出者更了解这个计划,而且是全盘了解。

      我见到的最令人难忘的论述是:如果影片中的现实层不是现实,自杀死去的因而进入现实(至少是更现实的一层)的 Mal 会把他带回去和她在一起,后面的故事就不会发生了。精彩的反证,但是却是自我循环论证,已经默认了 Mal 的自杀是现实中发生的。但是 Mal 的自杀是在 Cobb 的梦中出现了,是由 Cobb 讲述的。(事实上,与 "Memento" 类似, Mal 的死可能与 Cobb 有直接关系,而他最终就是要给自己推卸责任。)非但如此,你会发现整个梦世界的法则都是由 Cobb 讲述的。什么每深入一层梦境,时间放慢二十倍;无限层梦境即混沌海;高层梦境不稳定,梦中梦尚可,但梦中梦中梦就必须使用稳定剂;若使用稳定剂,在梦中死亡不会回到现实,而会进入混沌海;在混沌海中死亡会直接回到现实。这些规则全是 Cobb 的嘴里讲出来的,他才是这个世界的立法者。

      一些不充分的证据。如雇佣 Cobb 窃取 Saito 的秘密的公司,应该也是一个大公司,但是总部却在非洲。在非洲也就算了,那个城市却像是二战时的卡萨布兰卡,或是今天的喀布尔给人的印象,完全不是现代化的城市。而且这个公司打手保安潜于市井,让人印象深刻,正式职员和办公楼却不知在何处。特别是 Cobb 被追赶在小巷尽头人被卡住,费劲挤过之后就进到闹市摆脱追赶,这一幕实在是太诡异、太不自然了,让人有强烈的违和感。只有梦见自己被追赶时,要帮助梦中的自己逃脱时,才会有这样奇怪的场景。另外,Cobb 的父亲是在美国之外的大学教书的,但他似乎还要和老伴一起在美国照顾 Cobb的两个孩子。再有就是, Saito 一个日本人,为何有如此大权力,只要打一个电话就可以让美国不再追究一个杀害妻子的嫌疑犯。而且是飞机快要降落的时刻打电话,出机场时就一切都安排好了。而美国是这样的国家,一个残酷杀害女友并逃离的人,可以追踪他几十年,为了能把他引渡回国,一个州不惜为此专门制定一部法律,甚至因此有违宪的嫌疑,就是为了抓他回来给他终身监禁,而且还是因为不判死刑是引渡的条件之一(见 The Unicorn Killer)。以上这些固然可以算证据,也可以说只是影片设计如此,并无此特意,最多剧情不十分通顺而已。

      所以,总结是, Cobb 与他妻子的死有关,而这个梦,是他为自己伪装、洗罪,洗自己的良心而做的。前面的积累,到最后的渲泄。所以,那个陀螺倒不倒,根本不是问题,只是对观众肤浅的欲望的一种撩拨和挑逗。为什么梦中的陀螺就不会倒?他的两个孩子,虽然不断出现会长大,形象却一直很模糊很单一,也许现实中并不存在或者尚未出生。当然,这只是胡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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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要说的是,对该导演的看法。诺兰几部电影都有极高的得分和评价。从《致命魔术》、《记忆碎片》、《搏击俱乐部》、两部《蝙蝠侠》、《盗梦空间》这样看下来,虽然每部都很精彩,但对于导演这样的个人偏好和一些看法我却不是很认同。

      不使用名演员,或者几乎不使用名演员。说明导演的自信,不需要靠有名的面孔吸引注意力和票房;但也说明,影片比较粗旷,没有细腻的表达。值得最佳影片奖,却绝不可能诞生最佳演员奖。这几部影片的主角们的共同特点是,比起人物形象的僵硬不丰满,怪异和不正常更加突出。简而言之,没有一个正常人类。致命魔术中的两人,一个是为了嫉妒和报复,一个是因为无法容忍现实生活的平庸;记忆碎片,只有短期记忆,自我制造假象的死局;搏击俱乐部,人格分裂、暴力和无政府主义、自我毁灭;蝙蝠侠,放弃了无政府主义,捡起了充满阵阵剧痛的神秘的英雄主义。就像这样一个人,因为无法忍受自来水的无色无味,所以一定要造出最有味道的饮料。而他造出的饮料最终全是这样的类型:强烈的刺激性与回味性,喝过就忘不掉。但另外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虽忘不掉,但毫无营养。他想要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开创一个新天地。但这条路并不通向一个开阔地。现实,生活,这才是一切的最终来源,以及最终归宿。你可能认为请明星来饰演是吸引眼球,是媚雅;你不屑为之。但是以诡异的剪辑手段、新怪奇的题材创意、以及所谓的"高智商"的勾引,这难道不是更恶劣更低级的媚雅么?

     《阿凡达》告诉我们,只要使用了最先进最昂贵的电脑技术,只要使用了"最不可思议"的想象——外星人,外星语等等,那么只要把所有这些"不可思议"的想象用电脑做出来给你看到,即使故事情节低劣到如同文盲编造的水平,即使思想内涵如同死水枯井,即使所做的工作就是齿轮螺丝的杂糅粘贴胶带拼接……这就是艺术,而且是最高新的艺术,威严的令人下跪的艺术。而《盗梦空间》告诉我们,艺术是需要高智商的,非高智商不可理解,仅高智商才可理解——让人想起皇帝的新衣,只有傻瓜才看不到。这个世界上爱它、爱谈论它、给它打那么高分的人,都是高智商么?是害怕别人认为自己不是高智商吧。

2010年11月27日星期六

胡言乱语

      某天突然蹦出来一个想法:善恶在于选择,因此如果没有选择,就不能用善或恶来评价。当时便感到这个想法很熟悉,找到是去年的文章(《道德的意义》)了。但是现在比那时能够更进一步。

      典型的例子是小孩子。即使一个小孩子犯下过失,我们也不会用善恶或道德的准绳来指责他,因为他没有自主的意志,他的行为不是经过他自主意志的自由选择。如果让这个小孩子再小一些,到不会说话只会吃奶的地步。他将做不出任何选择,他只有被选择,被爱或被弃。他甚至只能做出动作,而不是行为,不可能导致任何好的或坏的结果,对他人或对社会。只有当他长大成人,拥有了体力、权力和思想,才可能做出贡献、或者犯罪。因而,人性本无善恶,或者说人性本身也和善恶一样,是从无到有的,不是写在遗传密码里的;不论我们怀抱希望时宣扬的"人性本善",或是挫折低落时哀叹的"人性本恶",都是无意义的。
 
      我们很多情况下表现出对这个世界上的罪恶的痛恨与苦恼,与无力。有的看法认为人们已经走上了错误的堕落的道路,只有返回本源、返璞归真,才是正途。这些看法有的要求人们返回寻找某个失落的思想,因为这是圣者遗物;有的要求人们返回某些旧时的生活方式。但是,这就像一个小孩子因为害怕自己将来变成坏人而拒绝长大;不长大固然变不成坏人,但同时也做不了好人。如果所有人一夜之间都变成十岁以下的淳朴无知的孩子,或者年龄虽无变化、但思想智力变成十岁的孩子……虽然可能不会再出现那些过去发生过,现在也在发生的悲剧,但那也许是另一种(也许更为严重的)悲剧。

      因此,我们应当将道德以及善恶标准(或简单的,好坏标准)置于一个更大的层次来考虑。即人类社会向前演化的必然现象。也许我们可以把道德标准、善恶标准,以及其他的要求、规则都视作人为了获得前进(获得更好的生活,或者说为了实现人自身在物质和精神上的扩张)而加于人自身的装饰。就像我们的祖先为了保护自己穿上衣服。人们认为,某些行为是坏的,不利于人类的将来,因此将其斥为罪恶,给予惩罚,以减少此行为的发生;而某些行为是好的,有利于人类的将来,因此称其为美德,鼓励此行为。但对一个行为的判定好坏,判定其对于人类的将来的影响,这种判定要受到人本身的思想意识的局限,因此这种判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

      譬如,在古代人们将同性恋斥为罪恶,原因其实是这危及种族繁衍。在生存极为艰难的时代,这不利于人类的发展。但人们会换个说法,说上帝是禁止同性恋的。而随着历史的进步,人们也至少是开始容忍。上帝不曾惩罚近亲通婚,因此古代有的地方不禁止近亲通婚,但是当人们发现了近亲通婚所带来的灾难,才建立了这个标准将其写入禁令。像杀人放火抢劫强奸这类行为,则是明显的无论何人都将其评判为危害人类发展的行为,因此一直列入犯罪从未更改。但是像克敌之后的屠城劫掠,以及种族屠杀,都可以曾经不是罪恶;因为那时人们认为消灭了你,强大了我,清洗掉劣等民族,为优等民族留下生存空间,所以这些行为是好的。人们的曾经的一些评判标准,在今日看来竟是多么可怕和荒唐;而今日的一些评判标准,在将来相比也是类似。"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

      要消除伦理道德的抽象性,去除"上帝为人立法"的观念。给人立法的不是上帝,而是人自己。也许这显得可笑,但是假借上帝之名为自己立法,除了可笑还有荒唐。或者也许说,人给自己所立之法,是人为了前进而给自己所锻造的工具,尽管这个工具也不断地伤到自己(而且有时很严重),但人正是借其帮助才前进地顺利了一些。甲说上帝这样说,乙说上帝那样说;更糟糕的是,对于人们所遇到的绝大多数问题,"上帝"从来不说。想要通过上帝说过的寥寥几句话,推导出人类社会所需的全部道德和法律,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虽然说人们为自己设定行为准则只是出于揣测一个行为在将来对于自己的利益,可以说这是功利主义看法;也许是吧。

      如果我们接受前面的猜想,即人类社会的道德及其他准则,是为了人类自身进步而加于自己,并非"上帝"所加;而制定这些准则,是出于人们对自身行为的规范,依赖于人判定某行为对自己的将来和发展是有利还是有害(人类社会只有制定如何应对地震的规则,没有禁止大地发生地震的规则);而所制定的这些准则虽是非物质的,却同人们所建造的物质文明一样,维护和推动着人类的发展进步。那么我们也许甚至可以更进一步,来寻找这些准则所产生和变化的规律,即准则之上的准则--MetaRule。凡值得过分之事,均可益加过分之。

      首先是,最明显的,评判准则从产生达到最终的稳定(如果有的话)所用时间极长;其次是,人类社会不断膨胀,新的情况以指数速度不断出现。人们总要面对大量的纷繁的不知对错的事物。以整体的抽象出来的所有人来看是如此,从每个个人来看也是如此。如果把评判过程当作一个计算求解问题的过程来看的话,那么可以猜想这样的模型:每个人如同一台计算机,整个社会如同不同层次不同体系的局域网所构成的巨大网络——The Grand Network。一台典型的计算机上可能在做以下工作:产生问题,计算问题,传递给其他计算机一个问题,接受其他计算机传递的问题,传递给其他计算机一个计算的中间结果,接受其他计算机传递的中间结果,传递一个最终结果给其他计算机,接受其他计算机传递的最终结果;另外必不可少的,丢弃一个问题,丢弃一个问题的中间结果或最终结果;还有很重要的,维护自己的结果数据库。一台计算机也可能从某台中心计算机定期同步结果数据库。

      有的计算机可能很少产生问题而多从其他计算机同步数据库;有的计算机可能一直在向其他计算机发送自己的数据库;有的计算机可能一直在计算同一个问题却从未计算出一个中间结果;有的计算机可能一直在产生各种问题,自己计算了各种错误的中间结果,将其当作最终结果,而不向其他计算机发送自己的问题和中间结果。这些单个计算机的行为,也可能出现在某个相对独立的局域网上。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所谓的模型只是为了符合这个要求:首先,问题的计算过程极为漫长,不稳定的程度很大;其次,问题的出现的速度极高。也许还有一个,计算结果与中间结果的传递只发生在相邻之间,而且可能受网关影响,以至于不同计算结果呈现特定的分布。

      但是,确实这种可以说是功利主义看法的很大问题就是,也许要难免要承认很多问题是不可计算的。

2010年11月15日星期一

“经典”强迫症

       是否我们周围有人说过这样的话,或是我们自己就说过这样的话,"我只听老歌 。因为老歌经典。"

       经典,祖宗流传下来的大部头的卷册、竖排、繁(正)体字,而且应该还是毛笔的笔迹,其分量远超过其质量;另外还有,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的,由于时间的距离以及这一距离所产生的理解的难度,具有特别的神秘色彩,难以理解但值得去理解。"经典"这一概念所暗含的,可以是这样一种思想,即认为人们对于过去的成就,应该是深入的学习和发展而不是遗忘和丢弃;也可以是这样一种思想,当今的人已误入歧途,应当回到过去的正途;还可以仅仅是这样一种评判某物价值的标准,因为经典是过去的,能流传下来,自然是经历了众多人的评判和认可。
 
       但其实"经典"还可以只是一种思维习惯。这个习惯就是给一个东西贴上"经典"的标签——或者不贴。这就是我想要说的"经典"强迫症。由于历史的原因所留下的革命歌曲和革命电影,已被公认的称作红色经典;即使是文化大革命中的八个样板戏,也被我们父辈中的很多人认为是经典。如果年轻的我们认为我们有权对此进行指责的话,可以回想网络上诸如八零后的经典这样的东西,"机器猫"、"黑猫警长"和"齐天大圣",《十万个为什么》等等之类冠以此名而且,八零后大都认同吧——虽然在如今,水平达到或超出这些的动画书籍数不胜数。这说明所谓"经典",是人们,特别是爱好回忆、易于伤感(伤感往往由于当下的挫折)的人们,对于过去的美化。而在这美化过去并短暂的脱离现实而得以陶醉的一刻,有极为重要的一点是,在此一刻,人的个性消失了。只有丢掉个性,唤醒共性——即使这种共性是虚幻的——才能于其中陶醉,才能在假想的、全同于自我的众人的陪伴之下感到温暖。而正是这种个性消失、共性唤起的特点让我怀疑,这种思维习惯带有一定的"中国特色"。

       这种强迫症还表现于,总是只关注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比如民主自由、比如国际形势、比如科学宗教、比如开源闭源。单调无聊、无限重复的讨论随处可见,稍有深度的寥寥无几。讨论这些问题的人们获得一种优越感与高尚感,或者也可以说责任感,但是大家最后都只停留在这种感上面,形成一种全同均一各向同性的凝聚态。新的经典也在不断形成。一种编程语言,宣扬者比实际的使用者高两个数量级。谈到某某软件,赞之神器者众,偶能使之者寡。一个东西可以被贴上"经典"的标签,在此标签之下人们开始陶醉。而人们对于"经典"的态度事实上也是,刚刚说的,叶公好龙。本来不喜欢,但是自己强迫自己,说"我是喜欢的",到最后,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是什么样的喜欢,自己也分不清了,不过也不重要了。人们所要的,也是确实得到的,只是那种陶醉的感觉。

       陶醉于经典老歌的人不会有很长时间在听老歌,他只是会在任何可能的情景说那句话。伤感而爱好回忆的八零后也不会去复习曾经"经典"的动画片和图书。越是将某某东西称赞至神乎其神的人,往往现实中与那东西的关联性就越微弱。陶醉是真的,伤感是真的,称赞也是真的。但是这样的话,一定有什么东西是假的。

2010年10月10日星期日

肖案已然宣判——尽管也许不是最终判决

      二〇一〇年的十月十日。辛亥革命九十九周年,台北以“虚岁”计来庆祝中华民国一百周年; Ubuntu 10.10 正式发布; 而在北京的石景山区法院,果真以意料之外的中国特色宣判了肖传国教授一案。

      案件由警方移检方还是有些许报道的,但是这才过了几天时间,法院就已经开庭审理并且当天宣判。而且只在宣判之后才看到汹涌的大同小异的报道。这让一个原本有意听庭审的人,情何以堪。你不可能等新闻报道出案件将在什么时候、在哪个法院开庭审理。在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网站上公布的开庭公告里,最近的是在今年九月十四日发布的“将”在六天后的九月二十日上午审理的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你以为在这个“网络发达、信息膨胀”的世界,秀才不出门也可知天下事。我真是大错特错。

      法庭宣判“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肖传国教授拘役五个半月,戴建湘拘役五个半月,另外三人拘役四个月至一个月不等。另,二方的伤情也(终于!)被报道了出来,方玄昌“头皮血肿、多处软组织挫伤、头皮裂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方舟子“腰骶部皮肤挫伤”(果真是严重到擦破了皮这一级别的伤势)。

      中国新闻网的记者在报道最后提到:
“各级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高度重视,利用节假日加班办案。法院方面也极其重视,石景山法院刑庭庭长亲审此案。此案从警方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仅用了5天时间,而法院在受理6天后便开庭审理,可谓是近年来罕见的快诉快审。”
      肖传国教授没有请辩护律师,选择自辩。另外四位被告的辩护律师对这快速庭审的评价是“连基本程序都没走完”。

      而关于我上文中提到的我所认为的问题,即“雇凶”这一事实是否成立的问题,在有的报道中出现了:
“而对于关键性证据,究竟是肖传国雇佣戴建湘等四人实施犯罪行为?还是戴建湘主动要求代肖传国教训一下方舟子?戴建湘和肖传国的供词不一,因此也就造成质证环节陷入僵局,让这起简易程序的案件并不能当庭宣判。”
      戴建湘这人果然不可靠!人生难免遇小人。我个人认为,就这一关键问题,事实已经十分清晰了:戴建湘为了他认为能得到的“十万块”,提议、组织、策划了整个事件。肖传国教授当时可能是一时气愤、可能是玩笑话,认为戴建湘只是也嘴上随便说说只是为博得好感的好听话而已。(甚至我上文中用的“同意”二字都是不恰当的。)而戴建湘落网后认为只要说自己是被“雇佣”,自己就只是从犯,可以从轻发落,因而决不松口。

      另四名被告表示服从判决。肖传国教授表示将上诉。我感到一丝欣慰,果然没有因为孤身一人作战就不知所措。不论结局如何,——真的,不论结局如何,因为很多故事注定没有 Happy End —— 我都认为肖传国教授是值得尊敬的人。也希望那些支持肖传国教授的人,请宣传他在这一案件的清白,不要先把他当作一个罪人,再为他说好话。

       以“萧傳國”三字搜索,大概能得到香港和/或台湾的相关报道。得到的印象是,简体版本相比,除了内容更少之外,也更单一、更加是一个声音说话、一个鼻孔出气。

2010年10月5日星期二

关于肖传国教授一案

    肖传国教授一案今日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移送检察院。此案有比较大的影响,尤其是在特定的范围内,比如关心学术界的人。一个曾经的院士候选人,在国外有一定的影响而在国内更为重要的这样一个人物,他的遭遇,将被人们来反思这个国家的现状和未来。

    很多事实已经很清楚,或者说本来就很清楚,比如肖方二人的怨仇由来;两人一正一邪、一黑一白,被牵扯在一起,如同"北乔峰南慕容",是肖传国教授之耻。(虽然方以乔峰自诩,但是我们知道乔峰是本姓肖的。)但是有的事实似乎不那么清楚,至少有人质疑。比如,方果真"遭袭"、还是"报假案"?比如,更重要的是,肖传国教授果真"雇凶伤人"?对于知晓前面的事实的人,知晓双方为人的人,这种质疑十分强烈。

    但是,从警方来的消息告诉我们,方果真"遭袭",肖传国教授则果真"雇凶杀人"。(我仍加引号的原因,下面将说明。)这就让支持肖传国教授的人难免陷入一定的困惑。而现在,支持肖传国教授的人不断做的,就是努力宣扬肖传国教授的学术、为人;他们要表达的是,肖传国教授的行为是有原因的、逼不得已的,就像武松杀西门庆血溅鸳鸯楼,是因为无处告官、不得已而为之。其实有点帮倒忙的意思,因为越是这样说,就仿佛越是承认了肖传国教授"雇凶伤人"这一"事实"。

    肖传国教授到底有没有"雇凶",这一点十分重要。而在这一点上,有以下疑点。方对肖传国教授的大力攻伐,是在五年之前,而肖传国教授却在五年之后并未受到怎样的攻击之时"报复";说骆驼被最后一根稻草压垮,固然也说得过去,然而也只是说得过去而已。如果果真是"报复",其手段之粗制滥造、袭击者之水平低劣,实在令人难以接受这是一场"报复"。另外,方一报案,肖便在网上发表言论嘲笑方报假案,直到自己被警方逮捕。但是在警方发布的视频中,肖传国教授却"认罪"了,而且深有悔意,而且没有任何遭受警方不公正待遇的迹象。这种前后严重矛盾,不是肖传国教授的行事作风。(武松是曾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八个字的。)

    下面是个人的推断和猜测,没有事实来证实,只是我个人相信这个推断而已,请务必留意。要解开疑点,关键在第三人戴建湘身上。我认为此人实际上是整个事件的中心人物。下面回顾一下肖传国教授在警方公布的视频中所说的话:

    我(跟戴建湘)说,你就打他个鼻青脸肿都可以,然后我会在网上说,这就是我干的,我派人去揍的他。但我说,你千万可别瞎来,别出事,别把人打出什么事来,打残了或者怎么着的。他(戴建湘)说不会,说我们就是带两个厂里的兄弟去打他一下,给您出个气。

    再看下面这个,新闻报道中的这句话几乎被所有人忽视了:

    肖传国交代,在一次家族聚会上,戴建湘说起可以找人帮他出气,就开始商量如何殴打方舟子和方玄昌。

    这说明,提议此次"报复"行为的是戴建湘,至少可能性很大。而肖传国教授所做的,是同意了这个提议。如果此番"报复"行为的提议、"策划"、实施均由戴建湘所为——这是很可能的事——那么说肖传国教授"雇凶报复",说他是这一案件的主使,就是错误的、不成立的。这就是我所论述的中心意思。而现在似乎没有人提及这一点,这令我十分担忧。

    在方报案之后,肖传国教授在网上嘲笑方"报假案"。这说明什么?说明肖传国教授故作高调,自作聪明?不是。如果对肖传国教授的性格稍有了解就会明白,这只能说明,肖传国教授当时确实认为方在报假案,而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是戴建湘在为他"出气"。从此可以看出,肖传国教授对当时与戴建湘的交谈早就忘掉了,很可能,他当时就忘掉了。这提醒我们,戴建湘将其当作一场雇佣协议(正因如此,戴建湘被逮捕后立刻"供出了主谋"以图减轻自己的责罚),而肖传国教授却很可能只是一时气愤过过嘴瘾,从未当真过。那么,能说肖传国教授是"雇凶报复"么?我真希望懂得法律的人来讨论这个问题。

    新闻中的报道是,"肖向戴提供了两方的照片",而很可能的事实是,"戴向肖要得了两方的照片"。使用主动式,提供了事实,却很可能对动机做出了评价,暗示了多余的事实,造成了误导。戴建湘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替自己的这位有名气的远亲"出口气",也可能是为了十万块,也可能两者兼有吧。从他"供出主使"这一行为来看,前者的可能性变得略小了一点。他可能听说过,自己这位远亲曾经写下公开信,声称若有人能证实新语丝上对自己的指控,每证实其中一条,自己就奖那人十万块。

    每个人都会说出很多气话来。如果把每个人在气愤之时说的气话都当作真实意思表示,因言获罪的人将增加一万倍以上。在最亲密的朋友之间也可能会出现最难听的狠话,如果对一人一时说了要别人杀死对方的气话,却被第三人当作一种契约和雇佣关系,这是荒谬的。在视频中,肖传国教授说他后悔了,他是后悔在那个时候没有控制自己的情绪;后悔不是认罪;即便他认罪,他没有权利判决自己有罪,警察也没有这个权利,检察院也没有。不幸的是老百姓却"有"这个权力。他是没有权利在法庭之外认罪的。说嫌疑人已认罪,或者通过说嫌疑人忏悔来暗示他已认罪,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不幸地是,这在舆论上是有效的。全国几十家上百家党的喉舌齐呼一声:"他后悔了!"然后,不要说他的敌人,也不要说老百姓,即使是支持肖传国教授的人也似乎开始相信他有罪。他自己只怕也认为他有罪吧。肖传国教授的悲哀,不仅是医学界的悲哀,也是法学界的悲哀,是新闻界的悲哀,是我们这个习惯于自毁长城的国家的悲哀。

    案件移交给检查机关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这给人的印象是,该方的伤很轻。事实上,之前传另一个方受伤极重,但是鉴定结果是轻伤(他说自己的伤是"在轻伤和重伤之间",似乎要重新鉴定。)那么这个方,我想他的伤也有可能"严重"到了皮肤被蹭破,而不只是皮下组织轻微出血的地步;不过看来没有到需要鉴定的地步。

    一方面是,从目前警方和新闻的做法方式来看,明显可以感到有罪推定的习惯,这种"宁可错杀三千,不可使一人漏网"倾向造成的后果在之后的进程中能否得到纠正,我感到不能十分乐观;另一方面,肖传国教授的支持者一直在澄清肖传国教授的为人,一直在攻击方一直以来的错误,对于此案中究竟肖传国教授是否是"雇凶主使",戴建湘是否才是提议者和策划者,似乎没有去调查的努力,似乎没有就法律方面的问题在此中展开调查,仿佛已然相信有罪,但是这个已然相信就是已然放弃啊。肖传国教授的前景令人堪忧。

2010年9月12日星期日

两类标准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两类标准。其中一类标准是数值的,可以比较的,或需要比较的,一定要分个高下才是,就像两个实数,一定要比较个大小;另外一类标准,则是美学标准、感情标准,甚至没有标准。其实便是,如果问两个东西是可比的吗?在有时,人们毫无疑问给出确定的回答,还要说出谁高谁下,为什么谁高谁下;有时,人们则给出困惑的答案。

书有好坏之分么?有的吧。在好书中有高下之分么?有的吧。但是一旦给定两本书,要在其中分出个高下出来,问题就困难了。因为人的欣赏角度就各有不同,在个人的评判之中,往往加入自己的感想、阅历和回忆,有共鸣和无共鸣、共鸣大和共鸣小,此中影响实在太大。喏,谁竟有资格可以说书甲竟比书乙好的?我就喜欢书乙的作者,我就认为他讲出最"大"的道理;倘若那些"看起来最权威"的人竟达成这样的共识,我便说何必争高下,哪有高下之分,只不过个人有个人的喜好罢了,这种比较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倘若你言之凿凿地说这本书好,我便问,这书的前一半与后一半相比,谁好?这一段与那一段呢?这一句与那一句呢?这一字与那一字呢?所以,并不能像你那样比较。根本就没有办法比较,不能比较。不同的书所讲的是不同的东西,有不同的价值,就像不同的颜色一样,不能说某个颜色是最好的,其他的都是不好的。只是个人的喜好不同,各自读各自喜欢的好了;如果你硬要说那本书比这本好,那么好吧,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真是这样,真不存在某个"普世"的标准么?固然不同读者的喜好不同;但是除了人的欣赏角度各有不同,难道人的欣赏水平不是"各有不同"么?或者,根本没有欣赏水平这种东西?

但是当每个人投身于不同的品味上的"消费",比如读书、音乐、绘画、舞蹈、电影;甚至是饮酒、珠宝、皮包、饮食等等,若要拿出一把绝对之尺做度量,就变得很困难、甚至很愚蠢。虽然我知道珠宝店里三千的戒指比小摊上三块的戒指"品味高";虽然我认为去咖啡馆喝手工磨制的咖啡的人比去超市买速溶咖啡的人"品味高";虽然我猜想听古典音乐的人比听摇滚音乐的人"品味高"。但是,白兰地、威士忌、葡萄酒、伏特加、甚至啤酒,在这些当中的"最顶级"的就没办法判定,只能说,啊,它们的品味都很高。

究竟是,仍可比较,只是必须全部经历,"遍阅"并真正"了解"之后才能做出评判;还是,本来一切皆不可比较,比较只是人为强加的概念,比较只在少数特定的范围有意义?不知道。

人和人,可以比么?俗话说,"人比人,气死人。"这告诉我们,不要去比;但似乎还是说可以比,只是出于保护自己的自尊(也许还有保护自己或他人的感情)不要去比。其实对所有的人差不多都可以拿一个"普世"的标准来量,不是身高体重,而是金钱。很弱智也很"有用"的标准(谢天谢地,我们至少还有身高体重。),基本上,画一条直线,所有人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找到自己的阶层,找到自己打交道的世界范围。假想另外一条直线,上面的坐标是幸福或者幸福感,得到的结果必然与上面的就大不相同——但是要标出各自的位置,就不是非常困难,而是绝不可能。假想要标出的是所有的他人的认可和评价,也将是不可能的任务。也正因为其不可能,正因为这样的美学的、感情的标准的存在,我们的社会才能保持一定的平衡和凝聚。往往正因为对他人的无知,才能使我们把自己与他人置于平等的位置上,对他人的言行遭遇有感同身受的体会。

究竟世界是依照黑白明暗作为标准的,还是按照不同的颜色作为标准的?啊,这个...... 但是即使是不同颜色也有各自的明度阿。在感情上,人们不会愿意接受一个只有前进后退、只有黑白对错、只有大小高低的世界;但是理性会告诉我们,一个只有相同、相似、不相似、不相同,却没有是非的世界,恐怕是更加可怕,貌似全为是,可能全为非。好在现实中世界应该是两者的综合。

2010年9月4日星期六

《Mind Game》

      这部动画片在很多地方都有极高的得分与评价。从手法来说,也许可以称为先锋派。我个人十分不喜欢。但是从一些评论看,只有个别是极用功的。通过评论了解电影本来就不足取,更糟糕的是从一个自以为“很有心得”的小点开始发挥直到不知所云的评论太多。 在一个极小范围内得到崇拜式的文化主题如果称为 Cult, 那么这部可以叫 Pseudo-cult,因为不少人都没看懂,只是在这种虚假的崇拜中得到自以为是的与众不同的优越感。

      故事情节简单,女主角家被追债,男主角在地铁里意外遇到正在逃追债人的女主角,并与之一同来到女主角家的烤肉店,遇到女主角的父亲、姐姐和未婚夫。正在男主角为小时只写信却不见面说话最终痛失女主角而追悔痛苦时,两位追债人来到,造成了大混乱,男主角被光头追债人一枪打死,而光头被另一追债人眼镜男打死。男主角的灵魂,遇到了 神様 (かみさま,kamisama),由于不甘心和求生的欲望,男主角向着 神様 所指的湮灭之路的反方向狂奔,时间回流,男主角再次回到现实,杀死了光头追债人,带着女主角姐妹二人开车逃向未来和希望,却由于追债人背后的组织追杀掉入大海,被大鲸鱼吞下。在鲸鱼的肚子里他们遇到了由于贩毒被发现而逃命误入鲸口,已在此生活了三十年的老人。然而鲸鱼已渐渐老去,天命将近,四人最终在鲸鱼最后一次游回大阪海岸时成功逃了出来。

      这样叙述的故事,也许本可以贴上一些这样的标签:爱情/励志/犯罪/惊悚/魔幻。

      但是影片本身却是令观者会产生错乱和不适的。画面阴暗,色调昏沉;大片猩红一再出现;性暗示场景频繁出现;抽象的色彩线条的急速变幻。(主角被光头所射杀的一枪是从屁股射入,可由此部分了解这部影片的口味。)偶尔真人的图像加在二维的场景中,也是一大特色。然而这部电影最大的特色还是在开头和结尾。

      开头的四十八秒,灰色,追债人甲,即“眼镜男”,坐在汽车里看到女主角,追债人乙,光头,从车里追出去;男主角站在车内,女主角奔向车厢最后一刻脚被车门夹住,车门再次打开,光头得以上车。然后开始“前传闪回”,直到三分零二秒。之后光头返回,敲眼镜男的车窗。(暗示光头已然跟踪找到女主角家,所以之后二人得以去烤肉店追债,最终大混乱。)然后片名出现。结尾四人超现实地飞奔出鲸口(其实一直本片都在超现实),直至飞升空中,男主角俯视大阪,时间(再次)变得模糊不清,现实与历史,真实与虚幻,重叠起来,展现出美丽的城市,美丽的世界,美丽的大阪。在大阪的通天阁上的竖排标语(人、まち、かがやく!大阪 // People, city, shining! Osaka --[Google Translation])——虽然真正的通天阁上标语是日立的广告。然后的镜头闪现是四人的未来(也许有的只是可能的未来,表现对未来的生活的希望和愿景和预期)。然后,时间再次回退直至最开始,汽车驾驶座上眼镜男虎躯一震,仿佛大梦初醒,女主角出现,光头男追出去。但是这次眼镜男没有在原地等,而是倒车(画面回彩、温暖)、走了!去车站和女人一起上车去东京了!(在正文里眼镜男打死光头之后,回忆起在车站等自己的女人,悔恨不已。) 而在女主角飞身跃入地铁车厢的最后一刻,则是紧闭着眼睛使出了全力,车门关闭(没有再次打开),(镜头回彩,温暖),光头没能上车。大混乱得以避免。Good End. 然后片名出现。然后,“前传闪回”增强版,这个“前传闪回”大约四分十秒,多了很多镜头,让观众一方面回忆之前的,一方面再往内填充。

      通过“前传闪回”,可以捕捉到大量的内容(需要很麻烦的暂停):包括鲸鱼老人,追债人眼镜男和光头,他们的老大,男主角,女主角,女主角的姐姐、母亲、风流好色不负责任的父亲。这里我们得知鲸鱼老人是眼镜男的父亲;而横刀夺爱、抢走眼镜男的恋人的那个留猫王发型开敞蓬车的男人、正是女主角的父亲;眼镜男所开的车,与女主角的父亲当时开的车是同一型号,也正是凭着同样的车,才使得女主角的母亲认出眼镜男来,并决定离开丈夫、与眼镜男一同去东京;通过这个“前传闪回”,使得眼睛男和女主角的姐姐两个人物变得更加深刻,眼镜男变得更加忧郁,而女主角的姐姐更加坚强和有担当。为了让人确认大致的时间顺序,除了用场景表示时代外,还大量记录了诸如最早的猴子坐航天飞机、通天阁的烧毁、通天阁的重建、阿姆斯特朗登月、东京奥运会、大阪世博会、甚至海湾战争的画面加入这一回闪当中。


      人的人生可以有多条完全不同的轨迹,有的是好的结局,有的不是。在日本的电子游戏中,各种复杂的分支剧情也是十分常见,选择极为重要。正如年轻时的鲸鱼老人在教堂所见的画,左边天堂,右边即地狱。在影片比较突出的是眼镜男和女主角的选择。选择赴约与女人一起去东京,选择在车门关上的最后一刻不被夹住脚地冲进去,得到的就是好的结局。而在男主角也有,选择做点什么而不是任人肆意鱼肉,至少能够挽救自己的狗命,也还有别人的。

      在鲸鱼腹中,在这个温暖的小世界,有全套舒适生活设施,有自己想要的人,没有追债的人,也没有追杀的人,没有在社会中所遇到的挫折与冷遇与艰难。但是仍旧要拼了命地逃出去,为什么?还是因为热爱生活。即使生活中有多么不易,也可以有自己的理想、期待、打拼,但在鲸鱼腹中什么也没有,以至于需要确认自己还活着,人本来活着不只是为了活着而已。因此在逃出鲸口之后,原先灰暗的城市变得鲜艳,变得有人情味。即使是个失败者,也要投入于这生活之中。


      但是这个是 Mind Game,是《心灵游戏》,《思维游戏》。是虚写的。是男主角的思想,像是一场自我梦境的搏斗。由于爱情失败、生活堕落、意志消沉,而完全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在从开始到进入女主角的烤肉店喝酒,在眼镜男和光头两个追债人进来之前,这时的男主角,是正常的,不癫狂的,应当是原作者对自己的再现:猥琐、消沉、胆怯、深情、体贴、简单的善良。之后的故事,就如同打了鸡血一般,或者,如同抽了大麻一般,故事最后更是达到如同吸了海洛因一般。这是一个梦(魇)。是一个人所操纵的思维。被一枪杀死,是对自己的当前命运的预计;见到低俗的 “神様”的场景,更是一种戏谑,从反方向冲从回现实,这说明了作者的狡黠(对于 神様的近百化身,其实正如 神様所言“因为你并没有决定好我是什么样子”),也说明,这个 神様本是按照 男主角的意志去存在、去行事、去猥琐、去鼓励的;至于飞车脱逃场景,则说明作者通过反思,通过用 上帝之口鼓励自己之后,需要爆发(“小宇宙”);而进入鲸鱼之口说明,作者明白在现实中,仅仅凭一时(“小宇宙”)的爆发,并不改变什么,并不改变现状。进入鲸鱼腹,就是进入自己的幻想来逃避现实,男主角需要这样一个鲸鱼腹来让自己不至死去,也需要它来满足自己由此环游世界的得意。鲸鱼腹中的生活非常好,作者有意设置出这样的场景,这里的生活完全自给自足,也没有不想见到的人,不存在任何不适。但是他却要一次次地努力逃出鲸鱼腹,因为一个无尽的醒不来的美梦,比死亡还要可怕。最后的结局则是,作者回到现实中来,感到生活是多么的美好,预计着自己和周围人的各种各样的可能,回到了生活,回到了希望,实现了自身的“复活”,或者说真正的“重觉醒”。(比以 神様的名义反省和激励自己要深刻的多。)

      这部影片中的约九十秒以抽象象征手法和极速色彩线条表现的性爱场景,确实令我想到海洛因。影片中却是也多次提到毒品。以至于令我猜想,其中那些暴力激荡的色彩,是原作者在吸食毒品时得到的灵感。希望这样的说法不会被看作对原作者的不敬,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激荡的画面和情节固然刺激,但是真正感染人的是生活中真情实感,因为人只能理解正常的现实所见的事物。高深是好的,如果不是故作高深。影片中眼睛男对年轻时甩掉自己的恋人(即女主角的母亲)的不忘的深情,对于父母的深深怀念(他一直带着父亲送给母亲的定情信物——手表,尽管看起来很不适合他),还有女主角的姐姐默默的承担和自我牺牲;这些比起男主角那惆怅的自恋和自怨自艾,比起女主角的天真和魔鬼身材,更加令人感动。脱离于现实的想象,其最常见的也难以掩饰的特点是,故事的背景是空的,是缺失的。这个空,在这里是浩瀚黑暗的大海,是同样浩瀚同样黑暗的鲸鱼的肚子。